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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车主被追尾后,一时善意未追责,回头想找人时,对方显示已拉黑

宛如 19楼 2019-04-02

2018 - 10 - 22


很多网友遇到交通事故小事就自己私了了,不会联系联系交警,杭州有位网友就因为这样,发生了让他内心很不痛快的事……


19楼网友@seflerzhou 爆料:



前几天我车被追尾,当时灰比较多也看不清,看小伙也挺可怜的(口袋里只有 70 块),所以就拍了照,要了联系方式,心想如果问题不大(能抛光解决)也就算了,回去再看看。



后来洗了车发现不行,便打电话给他,结果对方态度180度转弯,直接把我拉黑了。然后我去交警那里,交警也帮我打了电话,结果他把交警也拉黑了


最后交警告诉我,由于当时没有及时报警,导致这个事件非常难处理;我拍摄的照片,由于角度不好,证据也不足。



所以建议大家以后不管任何事故,不管大还是小,都要及时报交警!一定要拍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留下的电话号码一定要验证!


对这种人我表示深表遗憾,我最多损失几千块而已,而是你损失的是却是人品。

楼主的发帖

让不少网友晒出了自己的相似经历

还有网友认为遇到事故必须先报警

针对有网友提出楼主图上的擦碰

应该不用很多钱的疑问

有网友回答,车辆疑似100万的特斯拉

型号model s

志玲也查找了下这位网友说的model s

车尾的确和楼主的这款车比较相似


不过,不管是什么车

楼主也强调

自己发帖的原意

是希望互相信任

新闻多看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步骤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镇定,严格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正确处置:



①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


②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车辆驾驶人停车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③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留下后果的具体场地和空间范围。


④迅速报警或“私了”

(1)对于依法不能“私了”(包括依法不得“私了”和无法达成“私了”协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待交警处理。

(2)对于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a.当事人在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并保留拍照或者划标现场事故现场位置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b.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前应当先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⑤立即疏散。

由驾驶人员或者车上其他人员(驾驶员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组织疏散,防止次生事故。

最后,出险后当事人应当在48小时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事故。否则,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损失无法认定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志玲希望

我们的每一片善心都不被辜负,

都能够被温柔对待,

楼主的经历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告诉我们哦~



来源:19楼(my19lou)综合自19楼论坛、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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