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童模被脚踹事件最新:妞妞妈道歉了!商家已解除合作关系
昨天一个童模被踢的视频传遍全网
19楼林志玲在事情发生后就立刻跟进了报道
戳▼
愤怒!女童模拍照,大人在身后狠狠踹过去一脚,视频刷爆网络,看得网友们心碎...
今天事情有了新的发展
▽
妞妞妈道歉:绝无虐童之意
在舆论的压力下,今天凌晨4点
一个自称是妞妞妈妈的微博用户
@妞妞妈-201009发了道歉声明,
在声明中她表示儿女皆为父母的心头肉,
疼爱有佳,绝没有所谓的虐童之意。
视频的事情只她动作过大让大家误会了,
她并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
商家回应:踢人者正是女童的妈妈
事后,新京报记者经核实,
视频中打人女子确实是
小女孩“妞妞”的妈妈,
据童模合作商家表示
“妞妞”模特与多家店铺合作,接单量大。
某电商平台商家表示他们曾提醒过她,
妞妞接的单子太多了,孩子吃不消,
有点脾气是正常的,
让她跟孩子说话时注意点,
但她没有听进去。
事发后,
杭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王楠称,
该踢踹行为有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而是不是童工问题则需要看它的性质。
而合作方“兜兜家”则发声表示
决定和妞妞妈解除合作关系,
并希望妞妞妈以后可以好好对待孩子。
律师说法
童模行业虽然看上去很美
但其中包含了不少的法律问题
聘用童模进行拍照是否合法?
成为童模的道路上
又包含着哪些法律风险?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华
首先,临时聘用童模拍照是合法的。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指短期的合作,即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和童模的父母(法定代理人)签订临时的合作协议。
对于儿童模特而言,因为年龄、居住、经验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太多,一般没有必要和哪家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童模和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合作一般采取临时的合作形式,也就是如果有工作才找童模,双方在工作上合作一次,拍摄结束后大家就各不拖欠。
不过,如果长期聘用童模作为一种职业,那在法律上就一定有障碍。《未成年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劳动法规定,童工(16周岁以下)是绝对禁止的,包括童模。
让孩子从事童模演出,律师认为这是有前提的。在确保孩子自身学习以及发展的前提下,去参加临时的童模展出,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是,如果放弃学习,完全将自己的孩子当成“摇钱树”,牺牲其健康来赚取金钱,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来源:19楼综合整理自杭州日报、新京报、律师来了、新闻晨报、新浪微博
@那美珍:我想问问有哪个家长没有打过自家孩子的,主要怎么个“打”法了,妞妞小模特可能吸引到了大家的关注,但是网友们是不是别影响到别人的正常生活啊,有爱心是好事,但不能泛滥成灾
@妮妮:说实话给多少钱不会让孩子去拍这个!新衣服上的甲醛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大?不是金钱可以换来健康的
@迷航:有必要限制童模,比如工作时间和频率,未成年子女不是摇钱树!!
@莫溪:孩子谁都会打,但是把孩子当赚钱的工具,不听话还要打!那做妈妈的真的很失败,钱固然是好东西,但孩子的童年,没几年,又要她读书,又要她赚钱,还不能有脾气,这还是孩子吗?简直就是机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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