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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4000元的拍摄合同,却在选片的时候花了3万!杭州网友离店后才清醒:是不是被套路了?

19楼 19楼 2022-06-16


最近有19楼网友在论坛爆料:

一不小心踩了摄影机构的坑

诱导高价选片

而且还拒不退款……

19楼网友@维权星星之火
本人女,于7月5日在杭州某摄影机构总店与其店长签了4000元的古风写真合同,当时承诺无任何二次消费,可选34张照片制作相册。



7月12日本人在该店完成拍摄。

7月15日晚上20点,本人独自到该店选片,涉及人员: 选片师许某,摄影师,后期经理(主要销售),店长宋某。


选片过程中受到层层套路诱导,最终在疲惫和不理智中付款3.1万元,制作4本10*10或12*12的相册。离店后,感到被骗,当晚24点致电选片师要求重选或退款,遭拒绝。此时离付款不到两小时!


3万元不是个小数目,现想请大家参谋一下,如何能挽回损失?


以下是选片过程:


1. 消费者没有自由选择权:选片过程中选片师一人把控键盘,
【不允许我自由翻看对比和挑选】,只给播放两遍所有底片,且强调剔除的无法恢复。然后不断吹嘘摄影师技术多牛逼,别的顾客一张不删花了10几万元打包带走的。最终利用我舍不得删除照片的心理,诱导我保留了过多的底片,184张,远远超出原套餐承诺的34张。

2.诱导和恐吓产生二次消费:选片后,选片师报价,报出了制作4本普通相册要6万多元的原价,
先故意抬高了价格基调。然后找来后期经理,开出两个优惠套餐,一个七万多元,升级了相册材质,加送摆台之类的物品,另一个五万多,也是类似的。【此处故意不提供正常价格的选项】本人当时觉得太贵,不想要,经理就假意叫保安,恐吓消费者。


之后又假装勉为其难提供3万多元的套餐,主要也是4本相册。此时已是晚上22点了,本人已经非常疲惫,加上店员人数众多,担心自己一个女孩子无法安全离店,就一时失去理智,在4人围攻之下付了3.1万元。

3. 未开始修图和制作,却不予退款,有霸王条款之嫌:本人22点30分后离店回家,24点左右感到后悔被骗,打电话给选片师许某,要求重选照片或退款。许某拒绝,一直说照片在系统里选定就不能修改,已经提交给总店了。
【计算机系统完全可以做到撤回,订单并未开始制作也可以内部协商撤回,故意不撤回不退款不是霸王条款吗?】


另外,许某说签了合同有法律效应,本人手上只有消费明细收据,我手中的纸质材料并无有关二次消费的正式合同,更无关于退款的条款约定 。如果是他们手中的材料有写一经收款就不退款,而我没有仔细核对,请问算不算不公正条约、无效条约?



本人诉求:不愿浪费时间扯皮了,希望直接退还二次消费中的31888元。相册交付还是可以接受按第一次签的合同走。


志玲从爆料和回复中梳理了一下目前楼主有疑问的关键点:


1、付款不到两小时,也还没有收到任何服务和实物,要求退款难道不是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吗?


2、楼主手上的两份纸质材料上面没有任何关于退款的说明,其他签字材料在摄影机构手里,作为正式的消费契约,其中应该有违约纠纷处置的环节,没有的话那契约本身就不符合规定,是否无法算作是有效协议?



在评论区有网友表示“需要举证”,并列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假设合同整体上是有效的,首先看这个款是什么性质的款:
1、如果该款是定金,已实际支付,且金额未超过合同标的额20%,合同上写不能退款是有效的。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该款是定金以外的订金、押金、预付款、价款等其他款项,付款方要违约应当赔偿对方损失,看付款金额是否过分高于给对方造成的违约损失额,收款方应当退还过高部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如果合同整体上无效或被撤销,其中不能退款的条款自然也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楼主认为,自己提出退款的时间机构还未开始制作,没有造成损失,但19楼网友@下城律师在评论区作出了回复:举证是关键,机构只要主张客户是自愿的,那撤销合同就很困难了。



如果楼主想要顺利维权,最好也能够举证机构有暴力威胁或者欺诈的行为。同时@下城律师也解释了“诈骗”和“经济纠纷”之间的区别:诈骗简单来说就是收了钱不干活,或者收钱之前就没有主体资格。但现在楼主和机构签署了正式的合同,一方交钱一方交货,就算对方有违规现象,也算不得是诈骗。



最后@下城律师给出的建议是:按照原价计算、优惠不给的条款,可以主张无效,这部分钱款可以要回;楼主要求撤销额外服务,但此时机构可以主张通知未送达,以书面为准,所以这一条赢的概率比较小。



7月17日,楼主更新了最新进展,已经和后期经理沟通后协商和解,但还是想要提醒大家,选片要理智,别被套路进去。


7月17日下午本人到店与后期经理沟通后协商和解。


钱还是一分不退,但是给了其他补偿。他们说整个公司就从来没有过退款服务,虽然我感觉这条很不合理,什么都还没开始做就不能退吗?


但是没有经验维权真的太累了,耗时又耗力我也看了投诉app上有很多这家机构的类似诱导消费投诉,说明这不是个例了,后悔没提前了解清楚别人的遭遇。


这次就当经验不足买个教训,也给网友们提个醒,大家以后选片要理智坚定,别被推销层层套进去了。


楼主这次的维权经历其实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消费之前可以先通过其他渠道或平台了解目标机构的信誉和评价如何,是否存在隐性消费和投诉违规等不良行为;其次在消费和二次消费的过程中,可以找好友等第三方陪同,一方面可以帮忙参考,避免冲动消费,另一方面可以作为见证。


“霸道”选片、先涨后降、随口搭配套餐…你们有遇到类似的套路吗?一起留言说说吧!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如果你也有要求助的事件

欢迎联系我们的19楼帮帮团


来源: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19楼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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