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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抓!朋友圈发这种东西,要赔100多万,杭州多人中招…
但令两人没想到的是,高兴了没多久就要面临100多万元的赔偿,还要在公开赔礼道歉!
声称“不老药”网红糖果兴起
3月31日上午,杭州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派员出庭。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在明知“Hamer”糖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通过网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截止案发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1470元。
2019年开始,网络上悄然兴起了一款名为“Hamer”糖的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来自马来西亚,主要成分是数百年来被称为“不老药”的锁阳,俗称沙漠人参。不含任何西药成分,可增强体质、打通血脉、改善睡眠、提高食欲、提高性欲。
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在朋友圈看到这款产品销售非常火爆,利润不错,随即将原先经营服装的网店改成了专卖保健食品,主打“Hamer”糖,货源来自朋友圈。
王某没想到,这款红色糖果的销量非常好,于是,两人又在网购平台上新注册了一家店铺,两家店铺双管齐下,进一步扩大销售。
不过,为了打消顾客的疑虑,夫妻俩在网店的商品介绍页面作出“温馨提示”:本店所售商品系海外代购商品,保证正品的同时部分商品无任何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
一段时间后,一些买家反馈称服用“Hamer”糖后出现脸红、头晕、身体酸痛的情况。期间,王某还收到了深圳某法院寄来的一封起诉状,内容是因店铺内另一款“Hamer”系列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消费者要求赔偿。
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刘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食品安全,因此,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诉请法院判令王某、刘某二人支付所销售的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14700元,并要求二人在全国性媒体或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消费者发出“Hamer”糖产品含有违禁成分他达拉非的警示。
检察官提醒:食品经营户应坚守诚信底线,将产品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切莫贪图利益,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带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尤其是海外商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并选择带有中文标签、说明的进口商品,切勿过分轻信宣传,否则保健不成反伤身。
来源
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
编辑:Avery
审核: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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