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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私家车带头违章, 背后原因让人心头一暖...
前几天,志玲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一则热搜:
热搜内容是一则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从视频可以看到,私家车正行驶在早高峰的拥挤路段。突然,行车记录仪里响起了消防车的警报声。紧接着,私家车开始了45度让行。同时,车道上正在堵车的私家车纷纷越过双黄线,开始让行。
完整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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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视频,不少网友感慨“都是有素质的好司机”、“避让的动作好整齐”。
随后,志玲联系上了这位带头让行的网友,对方表示:
“我那天早上开车上班,看到消防车从嘉墅街过来,到了湖墅南路右转,因为是早高峰,湖墅南路堵得严严实实,根本前后都没办法调整,想想只能左转逆行到对向车道才能让行。
一听到消防车的警报声,我也一阵紧张,想着绝对不能耽误消防员们出警,毫不犹豫地就开始让行了。正因为私家车们的让行,消防车快速地通过了拥堵路段。
就此事,志玲也咨询了杭州消防上城大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故意不让行,才是真正触犯法律条款。”
什么是“45度让路法”?
大家在路上开车,很有可能会遇到后方有执行任务的紧急车辆(比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发出警报。
而“45度让路法”就是在发生道路拥堵时,后方又有紧急车辆需要通行。两条车道上的车,同时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度,在中间让出“生命通道”来。
一人一车一步,即可为生命争取更多的可能,何乐而不为呢?
可避让而不避让,
会受到何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的,罚款150元,记3分;对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罚款200元,记3分。
紧急避让造成的交通事故
该谁担责?
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负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
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应当让行方,那么己方责任大。责任划分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划定。
你有为消防车或救护车让过道吗?之前是否听说过“45度让路法”?欢迎在评论区说说!
来源
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19楼论坛、家庭医生在线等
编辑:瓜子
审核: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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