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新进展
劳荣枝案已启动死刑复核程序。12月6日,从劳荣枝家属处获悉,该案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的两名辩护律师人选已确定,包括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新增了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已签署委托书。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确认该消息。刘昌松律师在该案二审期间发表法律观点,认为该案一审存在法律程序瑕疵,其认为应发回重审。
资料图
对近日网传截图中,南京一名刘姓律师自称代理申诉一事,劳荣枝的家属辟谣称,不认识也未委托此人。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宣判后,劳荣枝的家属表示,劳荣枝表示要申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南都记者,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必须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该案二审宣判后,死刑复核程序已经自动启动。接下来,最高法将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提审被告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事实、法律和程序的全面审查,作出复核结果。
付建表示,死刑复核期间,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可以向江西高院、江西省检察院或最高院提出申诉,被告人辩护律师可以要求当面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19楼APP热议
@coco:
这么冷静的求生欲,好可怕…@moonliber:
正义也要加上程序合法!@来意:这么久了居然还没尘埃落定。来源
南方都市报
网约车新规
12月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在原暂行办法中,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修改的暂行办法,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罚款规定。
据了解,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此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旨在落实决定要求。
19楼APP热议
@满天星:
越来越规范!@yakami:网约车的现在还是可以的。@脆脆鲨:
已经是一个大的就业门类了!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