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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高学历夫妻竟为这种事离婚!离婚后又为了这事一个人被拘留一个人成为逃犯……

2016-10-18 FM1045女主播电台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 熊斌 胡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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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一名博士,在某高校担任教授,陈某硕士毕业后在一线城市工作。2002年,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陈某,谈起了恋爱。2003年,两人登记结婚,2004年,陈某生下一个儿子,但因为工作原因,儿子出生后,夫妻俩却依旧两地分居,从此感情产生裂痕。2006年,陈某辞去了一线城市的工作,回到武汉,在某国企担任主管。


虽然一家人在武汉团聚,但是由于性格差异,加上很少沟通,李某和陈某经常争吵,甚至打斗。2009年,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随后又撤诉,可是夫妻感情没有回暖,两人还是争吵不断。一转眼,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在一所重点小学读书,然而,刚刚开学,李某和陈某就发生了激烈争吵,甚至闹到了儿子的学校。原来,儿子出生时,起名字用的是妻子陈某的姓,但是在入学报名时,李某将儿子的名字改成了姓李。陈某得知后,马上找到学校,将儿子的学籍姓名又改成姓陈。夫妻双方因此大闹一场,矛盾加剧。2011年7月,李某和陈某正式分居。2011年8月,李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1年11月,经过一审法院判决,准许李某和陈某离婚,婚生子由母亲陈某抚养,李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至其独自生活时止,李某对儿子享有探望权,每月一次,一次两天。判决后,李某不服,希望能争夺到儿子的抚养权,遂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武汉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依然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程序,2012年11月,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李某的再审申请。


然而,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既没有将儿子交给陈某抚养,也没有支付抚养费,而是把儿子带回了孝感老家,由李某的母亲抚养。2013年初,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儿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协商,李某却称是其母亲将儿子带走,他没办法干涉母亲的行为。执行法官找到李某的单位领导给李某做思想工作,李某依然不为所动。2013年9月,因为李某一直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在拘留所里,李某承诺等司法拘留完毕后会做母亲的工作,将儿子交给陈某抚养。然而当李某从拘留所释放后,他的态度又回到了原点,还是不肯将儿子交给陈某。


网络配图


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由普通的民事执行变成了刑事案件。李某得知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后,一改之前借口拖赖的态度,主动与执行员联系,愿意配合执行。2014年1月,在执行员的主持下,李某和陈某达成和解,主动将儿子交给陈某抚养并支付了抚养费。

  

本以为案件已经圆满完成,不料,达成和解的第二天,李某就到法院申请立案,要求强制执行其行使探望权。原来,李某将儿子交给陈某后,陈某马上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拒绝与李某联系,李某担心陈某以后会不让他见儿子,就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协助其行使探望权的申请。


执行员了解情况后,多次拨打陈某的电话,但一直联系不上。执行员来到陈某的单位,却被其单位领导告知,陈某已经好几天没上班了。更让执行员意外的是,几天后,陈某单位领导致电告知执行员,陈某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执行员再次用电话、短信的方式与陈某多次联系,陈某终于用短信回复了执行员:“李某每年享有的探望权累计到孩子18岁为止,我算了一下,他可探望的总天数为十几个月,而李某在判决后将孩子藏起来的时间也有十几个月了,两者应该互相抵扣,李某的探望权已经履行完毕。”


为了不让李某接触到儿子,陈某换了手机号、放弃了工作,甚至让儿子从重点小学退学,举家搬离了武汉。执行员多方查找,都无法找到陈某,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后,依然无法联系上陈某,只得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2014年9月,陈某在外省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这个时候,陈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2014年10月,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李某和陈某再次达成和解,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文中均为化名)


警方供图


唉,都是高知,怎么会干出这样无知的事!有没有想过这样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大!觉得这对父母太奇葩的点大拇指!希望以后能够消停点,还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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