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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一交警开车撞死人还不负责”!记者调查后故事反转

2017-02-19 FM1045女主播电台

来源:云南网 记者李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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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网友“莫染轻尘”在网上发帖称其父亲“到山上拉山泉水,途中被玉溪一名交警撞死了还不负责任”。帖子发出后引起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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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调查深入,这起交通事故与网友爆料内容出现反转。


事发:T形路口撞车,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17日,记者从玉溪交警支队获悉,2月16日,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已出:死者曹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杨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如何做出这一认定?直属大队事故民警陈雁军向记者介绍了这起事故的来龙去脉。


据陈雁军说,2017年1月3日17时36分,110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杨某某报警:在玉溪红塔大道与关索庙一T形路口处,一辆自行车与其驾驶的汽车相撞。


据介绍,报警的同时,杨某某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的电话抢救伤者。交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倒地的自行车附近,散落着7只大大小小的水桶,有的装满水,有的水已泼洒。120医务人员正在现场处置伤者,医务人员确认,倒地的男子已无生命体征。


据了解,因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杨某某身份是交警,虽然其驾驶的是私家车,且不在工作时间,为了慎重起见,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同时,还对双方当事人血液乙醇含量等进行检验。


当日,现场勘查的交警通过死者身上的一张公交车乘车卡联系到了其家属,并通知家属到现场了解情况。


调查:失控自行车冲入机动车道撞上汽车


陈雁军介绍,事发当日因玉溪城区下雨,路面潮湿,为慎重起见,事发当天勘验完现场后,交警再次将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待雨停后再次复勘。1月5日,雨停,交警直属大队再次组织5名交警对现场进行复勘。


经过两次勘查,确定了自行车行车、倒地痕迹,鉴定了该事故车辆技术状况。结果显示,曹某某所骑的自行车制动失效,碰撞地点为红塔大道机动车道内

网络图片

也就是说,事发时,曹某某骑着一辆刹车失灵的自行车,冲入红塔大道上的机动车道内,撞上了沿着红塔大道由西向东上坡行驶过程中的杨某某的车辆。


鉴定显示,当时杨某某所驾驶的车辆车速为43公里/小时(城区道路车速限制为40公里/小时)。


2月13日,直属大队依法召集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调查取得的证据均无异议,也未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新的证据。


当日下午,直属大队召开了会议,对这起案件进行分析讨论,确定事故责任及违法行为。就在责任交警对事故进行认定过程中时,自称死者女儿的网友“莫染轻尘”便在网上发帖质疑。


认定:自行车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月16日,交警直属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此次事故责任认定书,死者曹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杨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希望调查结果能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也愿逝者安息~点亮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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