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曝光!高清无码!工程车今年已造成杭州43人死亡!

杭州之声 2020-02-14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五大”曝光行动持续推进中,此次将镜头对准了工程车。


首先公布一组数据——据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2018年期间,杭州市共发生涉及工程车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48起,造成211人死亡。截至8月14日,今年已发生这类事故104起,造成43人死亡。


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情况看,工程车闯红灯、“并驾齐驱”追逐竞驶、走禁行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开车使用手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占比最大。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将利剑出鞘、铁腕整治!


这些交通违法——曝光!


01开车使用手机


车牌:浙A1U230

违法日期:2019-7-21 01:31:20

违法地点:文三西路古墩路南向北



车牌:浙A8V856

违法日期:2019-7-22 05:16:15

违法地点:康桥路康园路西口


车牌:浙A2U562

违法日期:2019-7-25 07:49:29

违法地点:之江路六和塔路东口


车牌:浙A2M531

违法日期:2019-7-28 19:10:31

违法地点:钱江路望江路口


02闯红灯


车牌:浙A3H582

违法日期:2019-7-20 09:55:36

违法地点:甬江路海潮路口


车牌:浙A7J070

违法日期:2019-7-24 17:30:52

违法地点:甬江路海潮路口


车牌:浙A3W880

违法日期:2019-7-25 15:39:45

违法地点:甬江路海潮路口


03走禁行线


车牌:沪D26532

违法日期:2019-8-1 02:03:28

违法地点:钱江四桥下桥面东侧北向南上匝道


车牌:浙A6H203

违法日期:2019-8-1 17:41:30

违法地点:秋涛路婺江路北口


车牌:沪ES6973

违法日期:2019-8-1 18:25:44

违法地点:秋涛路婺江路北口


车牌:苏AF7695

违法日期:2019-8-1 21:41:20

违法地点:环城东路解放路西口


0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车牌:浙A7F935

违法日期:2019-7-3 00:21:39

违法地点:秋石北路泰山村路口南向北



这些交通事故——曝光!


千言万语,不如一看以下“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案例,希望每一个工程车驾驶员一定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切实执行行业自律,把好手中的方向盘。同时,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尽量远离正在右转的大货车,确保出行安全。


案例一超载、闯限行导致事故


2018年11月11日14时05分许,犯罪嫌疑人叶某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驾驶严重超载(超载率为181%)重型自卸货车进入限行区域,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辆先行,致使车头撞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钱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进入清江路口的余某,造成余某严重颅脑、胸部联合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犯罪嫌疑人叶某蕾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于2018年12月27日以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9年6月17日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案例二右转弯不停车导致事故


2019年7月26日19时14分许,纪某坚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A0Q283的重型自卸货车沿申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丰潭路口向北右转弯时,车头右侧撞上同方向行驶至路口向南左转弯的由叶某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叶某萍倒地后被货车车轮碾压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了解,7月27日,纪某坚因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月8日被拱墅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执行。


案例三违法驶入非机动车道导致事故


2019年8月4日9时43分许,犯罪嫌疑人谭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浙A7V796号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路行驶,当其驾车在西湖区蒋墩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文一西路口南侧路段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未开启右转向灯、违反禁止标线向右驶入非机动车道超车,致使右侧车头碰撞前方在非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由被害人俞某琪驾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致俞某琪倒地后被货车右前轮碾压,造成其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谭某于当日因交通肇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月7日向西湖区检察院提取批准逮捕。


工程车整治:严管+严查+顶格处罚!


面对工程车违法乱象,事故高发的问题,自8月4日起,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工程车闯红灯、闯禁行线、遮挡号牌(包括伪造、变造号牌,加装灯光等)、关闭GPS和视频传输系统等监管设备、超速行驶、开车使用手机、偷倒渣土等重点违法行为,集中兵力展开严查严管严整,一律顶格处罚,并同步开展工程运输企业、建设工地“双追查”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据初步统计,在8月14日至8月20日这一周时间内,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车辆792辆。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叶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