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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明年起,杭州这些小区物业服务有补助啦!你的小区符合条件吗?

杭州之声 2021-04-15

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主要目标是鼓励引导老旧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居民共同参与,改善小区品质。哪些小区能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看好啦!



近年来,杭州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批批新建住宅小区拔地而起。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大量承载着集中居民的老旧小区缺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现象日益凸显,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为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补助类型、条件以及标准,促进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


有哪些补助类型?
补助类型包括: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五个主城区。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一)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


1、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1)属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2)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如为前期物业服务的,不低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丁级标准且不高于丙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1.56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1.19元。如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的,不低于丁级标准且不高于甲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2.25元;(4)如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申请前一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累计扣分少于5分(含)。如为非备案项目,街道社区参照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认定达标;(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2、老旧普通住宅小区(街道社区引入物业企业)(1)属于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2)由街道社区引进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不低于原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甲级标准,即不低于0.15元/每月每平方米,有电梯住房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高于2.25元;(4)街道社区参照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认定达标;(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3、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业主聘请物业企业)(1)属于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2)通过业主共同决定,由业委会、自管小组等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不低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丁级标准且不高于甲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2.25元;(4)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且申请前一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累计扣分少于5分(含);(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
1.居住在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内;
2.持有有效的市或五城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
3.经小区内公示无异议;
4.按时缴纳扣除减免标准后的物业服务费差额部分。


补助多少钱?


(一)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标准
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
物业费收缴率≥90%
0.2元/每月每平方米
70%≤物业费收缴率<90%
0.15元/每月每平方米


老旧普通住宅小区(街道社区引入物业企业)
物业费收缴率≥90%
0.25元/每月每平方米
70%≤物业费收缴率<90%
0.2元/每月每平方米


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业主聘请物业企业)
物业费收缴率≥90%
0.3元/每月每平方米
70%≤物业费收缴率<90%
0.25元/每月每平方米
注:以上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二)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内按照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免其50%的费用


怎么申请申报?
申请资金的主体根据不同情形要求,为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或街道社区。


(一)物业服务提质提价奖补资金申请程序
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的,由物业企业从2021年起,每年1月底前,统一向企业注册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


企业注册地不在五个主城区的,按照服务项目所在地分别申请。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由物业企业填写、服务项目所在地社区、街道确认。


属于非备案项目的,由社区参照前款提交申请,由街道于每年1月底前统一向区住建局申报。


(二)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资金申请程序
根据实际服务类型,由物业企业或社区申请并提交街道,在每年1月按标准向各区住建局申报。


来源:杭州发布、市住保房管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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