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报告传递重磅信息:个税迎来变化,楼市也有关键表述!全方位解读来了
作 者丨陈洁 王峰 张敏
编 辑丨周上祺 张伟贤 黎雨桐
图 源丨人民日报
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及多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一起来看解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产生什么效果?
2021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就提出要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此后,一些地方政府积极跟进。2022年2月9日,北京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落实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妇联提交《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促进新的生育政策落地的建议》,建议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优化完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对于促进新生育政策落地的积极作用。
“这个政策在意料之中。之前,很多专家也提出,要在税收方面给予生育子女的人士一些优惠政策。这一个政策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容易实施,之前就有关于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只是把0-3岁的婴幼儿加入进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她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政府希望通过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来减少家庭生育和养育成本。
杨舸建议,由于全国各地的养育成本差异很大,比如北京、上海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会高于其他城市和农村,如果税收的减免能够根据地区差异来调整,负担重的地方减免幅度更高,或许对于生育的促进作用更大。
“此外,在发达国家,有根据家庭为单位来课税的方式,这一模式尽管实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也能够起到促进婚姻和生育的目的。”杨舸指出。
在税收之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也是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重要一环。
民盟中央《关于系统构建我国生育支持政策的提案》指出,目前0-3岁托育服务的供给约为5.5%,“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使每千人托位数从1.8增至4.5,届时供给仍不到15%。另外,还存在托育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师资不足且流失率高等问题。
上述提案建议,分年龄段针对性地解决托育难题,0-1岁托育以家庭为主,支持政策可包括延长女性产假、增加男性护理假、调整假期间工资等;1-2岁托育由家庭、政府、社会共同承担,支持政策可包括临时育儿假、育儿津贴等;2-6岁托育服务为政府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将部分公立幼儿园扩容成托幼一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目前多地发布了新增普惠性托育园的计划。比如,海南省海口市提出,2022年每个街道将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开设托班。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义务教育继续减负
2022年,“双减”工作仍将被摆在教育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
社会对学生减负的关注热点是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从四方面进行了部署:
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
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
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
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
对于当前的培训形势,一方面,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显著,教育部数据显示,原12.4万个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9728个,压减率为92%;原263个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34个,压减率为87%。
另一方面,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经营有所冒头,存在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因此,3月3日,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提出多条监管举措,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保持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
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是民办教育,民办教育还包括大量民办学校,“规范民办教育”已连续多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认为,“十四五”期间民办教育自身发展总体态势可概括为十六个字,即:增量降减、结构巨变、转型加快、光明在前。
202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67万所,比上年减少4820所,占全国比重34.76%;在校生5564.45万人,比上年减少52.16万人,下降0.93%。
“2016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对民办教育实行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方针。社会上有一种误读,认为这是传递出一个信号,就是要全面鼓励营利性学校发展,所以导致前一个时期民办教育领域里出现的投资热、上市热的现象,实际上这是对立法精神的一种误读。”刘林说。
刘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并不代表着鼓励民营利性民办学校全面发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占全国民办学校的主流。这是个方向性的问题,与中国的国情、社会制度是相符的。”他认为,“十四五”期间实施公益性为主的方针,坚持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两类学校都允许合法存在,但是以公益为主的民办学校应该成为主流主导。
普通高中的“半壁江山”
“加强县域高中建设”连续第二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县中提升计划》),从办学条件、招生规模、师资稳定、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举措。
县中占据我国普通高中的“半壁江山”。2020年,县镇和农村高中占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47.92%,县镇和农村高中在校生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50.63%。
曾经一段时间,在教育投入不足的现实情况下,集中力量办重点学校成为一种战略选择。
如今,为了基础教育更优质均衡,有专家建议,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应支持、反哺县中教育,这是对长期失血的县中教育的一种积极补偿。
《县中提升计划》提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得到支持。
具体形式包括:教育部依托举办附属中学的部属高校,面向100个县托管100所县中;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部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10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各省(区、市)要组织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等等。
此外,专家认为还需要另一种倾斜与扶持,即增加县中学子就读国家重点高校的机会。
《县中提升计划》提出,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继续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政府工作报告也连续两年写入“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目前高校招生时实行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专门针对农村贫困地区实行“补偿性”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有望以低于统招分数线的分数进入大学。
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教授马莉萍等人2021年8月发表的文章显示,某顶尖“双一流”高校“国家专项计划”几乎所有被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均低于统招分数线,且农村学生和贫困生占比远高于其他招生类型。“国家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平且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立,但名额较少限制了其辐射力度。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其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认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均等化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
张志勇在全国两会上建议,首先,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省际间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差距。
完善中央教育财政经费转移支付机制,中央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应以省级财政支出达到相应强度为前提,达不到相应支出强度的,中央财政不给予转移支付支持。
就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而言,省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基础教育生均经费仍然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中央财政应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其与全国基础教育生均经费的差距。
其次,全面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战略,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差距。
一是在教育经费投入上,要彻底变“双轨制”为“单轨制”。乡村学校从经费来源上要彻底与乡村财政脱钩,变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办学为县级财政投入办学。
二是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变城镇学校不断从乡村学校抽取优秀教师,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反哺、支持乡村学校。
三是在办学标准上,变城乡学校统一办学条件标准,为乡村学校弱势补偿,在经费、师资、设施配备上进一步向乡镇学校倾斜,用更高的资源配置标准支撑乡村学校的发展。
四是在办学体制上,要变“以城带乡”为“城乡一体”。积极探索推动城镇学校实质性合并举办若干所乡村学校,实施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一体化办学、一体化管理,进而在学校内部让教师资源流动起来。
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待遇
保障教育投入,一个重要方向是教师工资待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已明确提出,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
“作为国家特聘的特约教育督导员,在开展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及其它教育专项督查工作中,我将会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确保国家的政令畅通和落实。”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广西柳州市教育局原局长撒忠民说。
撒忠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应该说,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紧紧盯住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的真正落实,且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可谓是抓住了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最为关键的问题。目前,只剩下个别地方在这方面在落实这项任何时还有差距。”
“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这一要求,表明国家的态度之坚决。我想,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和省级层面加大督察力度,切实启动问责机制,这一状况应该能够得到改变。”他说。
重申房住不炒,“合理住房需求”再受肯定
楼市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近年来,房住不炒、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等表述多次出现在监管部门的文件和有关讲话中,体现出楼市调控的基本原则并未改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重申了楼市调控的目标,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促进良性循环指向政策端须着力防范销售及信用端的恶性循环风险,保障市场预期的平稳有序。这也是监管层基于过去一年来的市场变化做出的表态,体现出对楼市运行质量的更高要求。
因此,政策端对于楼市降杠杆、防风险的基本要求并不会改变。“三道红线”、“五档管理”等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仍将持续执行。
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也被认为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工作有关表述的亮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并提到,“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结合近期监管部门的表态,说明合理的住房需求得到肯定。
2021年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提到了对合理住房需求进行支持。今年2月24日,住建部也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
从需求分层来看,刚需与改善性需求的满足同样重要。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政策端对前者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大,后者则尚有加强的空间。
“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高,贝壳研究院估算,全国改善性换房需求能够占到50%-60%。”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促进改善性需求释放,既能够打通二手房、新房和土地市场的循环,也能够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投资,对于发展租赁市场也有非常大的帮助。“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促进改善型需求能够有效缓解部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困局。”
严跃进认为,对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将是今年的重要政策着力点。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信贷支持、购房补贴、公积金政策宽松等手段,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
二是通过加强租赁住房、保障房等的建设,在供给端进行改善。
他表示,在今年,这些方面的政策将得到细化。尤其是对改善性需求的支持政策和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措施,将是重要的看点。
严跃进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表述来看,房地产市场2022年平稳运行将是趋势。一方面,调控政策更加完善,且更具精准性和协调性,尤其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运行,将对市场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调控政策深入人心,加之市场的洗礼,各类市场主体也趋于理性。
上述机构认为,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将延续回温的局面,市场基本面有望在今年二季度之后恢复正常,开发企业投资信心也有望在二季度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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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黎雨桐 实习生 黄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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