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缓!多家小行,获批解散!
作 者丨吴霜
编 辑丨方海平
图 源丨图虫
中小银行化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合并、重组、解散是随之而来的必然趋势。
记者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不完全梳理,12月以来,已有4家村镇银行收到解散批复。此外,今年以来,共有14家小型金融机构解散,其中包括8家村镇银行,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农信社,1家农商行。
12月11日,河北监管局连发两条批复,分别解散了藁城恒升村镇银行和晋州恒升村镇银行,两者业务均由石家庄新华恒升村镇银行承继。
除此之外,今年批复解散的小型金融机构还包括: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万宁市和乐镇和港农村资金互助社、缙云县五云镇欣禾农村资金互助社、陕西南郑农村商业银行、汉中市汉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安阳县黄口村惠民农村资金互助社。
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民自愿入股组成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业务,从解散的方案来看,该类机构大多直接清算;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多被其他银行吸收合并。
解散银行的事年年都有,但数量激增却是近两年才出现。
记者梳理金融监管总局网站的信息发现,2022年被解散的小型金融机构有19家,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均在7月之后公开解散批复。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每年被解散的银行在5-8家之间。
何以化险?
在行业人士看来,目前的风险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辽宁、河南、黑龙江、甘肃等地区,而江浙等地区的一些中小机构,比如城商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以及台州银行、泰隆银行等则找到了独特的市场定位,形成了中小银行发展的成功范式。
而对于部分存在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村镇银行数量大大减少是必然趋势。
他表示,目前,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主要有四种方式。
第一种是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第二种是多家村镇银行合并重组为一家。该方式需要多家村镇银行经营区域相邻相近,以便于进行合并重组和经营管理。
第三种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实施市场化退出。
第四种是主发起行通过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和治理。该方式保持村镇银行独立经营的地位不变,对客户服务的影响最小。
除村镇银行外,数量占比较大的还有农商行和农信社,这两者的化险改革主要由地方省联社主导,各地方案不同,但整体看以“合”为主。
比如,今年9月在辽宁省农信改革的总体安排的指导下,辽宁农商行正式成立。去年11月,辽宁省联社曾公告相关组建方案:由沈阳农商银行联合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级农商银行。
目前来看,各地省联社改革的途径和效果不同,董希淼认为,这主要与区域经济、历史沿革、管理能力、队伍素质等因素有关。
此外,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也是小行化险的路径之一。今年年中发布的《2022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多次提及中小银行风险,其中指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凸显,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呈现区域集中特征”;此外,需“完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11个区域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机构范围。
记者梳理银登网的不良资产转让信息发现,今年以来已有26家农村金融机构发布不良资产转让招商,主要为个人消费贷,部分为个人经营性贷款。
险在何处?
广义上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在于这些扮演着“银行”角色的金融机构在数量上占据绝大多数,资产规模上占比最小,但是风险极高,并且风险影响具有广泛性。一位行业人士表示,银行外部性极强,区域性的挤兑事件容易快速扩散,带来系统性风险。
近期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其中一条就是“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那么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到哪一步了?
央行发布的最新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2022年四季度参评银行机构共3994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共3785家,占比94.77%。
评级结果数值越大代表机构风险越高,从机构类型看,主要银行运营稳健,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国有行、股份行的评级分布在1-5级;而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评级分布在2-10级,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202家和112家,数量占参评机构的7.86%,资产规模占参评机构的0.78%。
从资产规模来看,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表显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的总资产占比分别为48.40%、19.94%、15.86%、15.79%。
从资产质量来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有所好转,但仍与其他大型机构有较大差距。11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中小银行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业发展报告(2023)》显示,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546亿元,同比下降109亿元,不良贷款率3.22%,同比下降0.4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3.23%,同比上升13.75个百分点。
何以致险?
虽然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的解散潮在近两年开始明显,但一位行业人士认为,其风险集聚其实早就开始了,比较严重的大概是从2010年左右开始。
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与扩张与农村金融改革相伴,诞生之初主要为了满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相较于村镇银行,农信社的历史更加悠久,在2010年以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以农信社为主体,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而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使得农村的金融需求不断上升。
当时不少民间资本以“灰色”身份参与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扮演着类似于银行的角色。为了满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避免地下借贷扩张带来的风险,从 2006 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放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大量村镇银行应运而生。
村镇银行的发起大多依托当地的大型商业性银行,并引入民间资本,在当时有效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同时也为后来的风险埋下隐患。包商银行、河南村镇银行、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等的暴雷背后都有其民营实控或股东违法违规的影子。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股东利用自身实际控制人的优势,与银行之间进行关联交易,部分关联交易明显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部分中小银行甚至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此外,中小银行的业务类型较为单一,主要是简单的存贷业务,并且由于服务客群并非借贷市场的优质客户,以及资金成本较高,一般情况下村镇银行的风险水平普遍较高。在其他大型同业采取下沉策略,卷入低价竞争之后,中小银行一方面市场份额承压,传统业务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利差收窄,利润空间被压缩,甚至会主动寻求更高风险的资产,进一步累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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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实习生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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