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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员工合同被改签,大量细节曝光

21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11-20

作 者丨朱艺艺

编 辑丨骆一帆

图 源丨图虫


宗馥莉全面接手娃哈哈集团仅过去一周,便传出员工诉讼风波。


目前已经有超过50名娃哈哈员工提起诉讼,其中既有在职员工也有离职员工,另有约700名员工以各种方式表明了维权意愿。”9月8日,一封署名为“娃哈哈集团员工维权联络委员会”的《公开声明》在网上流传,表达对娃哈哈集团转签员工劳动合同、取消员工持股制度以及处置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等行为的不满。


9月9日,维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今年8月以来,娃哈哈集团员工被要求分批转签劳动合同至宗馥莉实控的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胜饮料集团”),“从高层往下推,不少员工担心合同改签之后,在娃哈哈集团享有的‘干股分红’权益将被取消,导致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改签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导火索。


作为“干股分红”的载体,持有公司24.60%股份的娃哈哈集团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简称“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的股权归属,或许才是争议的焦点。


在维权员工看来,随着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于2018年回购员工持股,其代表员工股份的意义似乎不复存在,“谁在持有职工持股会的股份?”


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9月7日则公开回应,“内部股份回购事宜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相关协议由持股会会员自愿签署,合法有效。”


一个更为深入的问题是:此前,娃哈哈集团由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00%,宗庆后持股29.40%,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24.60%。如今,宗馥莉接过宗庆后所持股权,公司管理及话语权层面的平衡关系,是否将被打破?



改变的不止劳动合同



“参与诉讼的50多名员工中,既有娃哈哈集团在职员工,也有离职员工,目前诉讼还在走立案流程。”维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公开声明》指出,在上述诉讼中,有娃哈哈员工要求娃哈哈集团重新确认2018年的股权回购行为是否有效;亦有部分员工对持股会历史分红计算、转让萧山顺发股权提出疑问,通过诉讼方式向职工持股会、宗馥莉追讨损失。


随着宗馥莉全面接手娃哈哈集团,公司近期推行的一系列举措,成为引发员工诉讼的导火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娃哈哈集团前员工和现员工方面获悉,今年8月以来,公司要求从高层员工开始往下推行,将劳动合同分批转签至宏胜饮料集团。


在此背景下,不少员工除了顾虑“娃哈哈人”身份的变更,更担心薪酬收入的变化。


“娃哈哈集团的员工薪资由‘底薪+月度奖金+年终奖金+干股分红’构成,如果改签劳动合同,我们在娃哈哈集团享有的‘干股分红’权益将被取消,而宏胜饮料集团实行年薪制,我们预估全年的收入预计会减少20%—30%。”有不愿具名的娃哈哈集团员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除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不少员工还因集团部门的合并或撤裁,而感到迷茫和不适。


有娃哈哈集团员工透露,娃哈哈集团目前已合并或撤裁多个部门,具体涉及企管办、品牌公关部、后勤部、保卫部、政治部(负责企业文化)、第二销售公司(负责新产品和大健康产业等)、机电研究院(负责设备研发)等等。相当数量被“优化”下来的员工目前还处于待岗状态。


不过,另有娃哈哈集团在职员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不同看法,“岗位调动平时也在发生,是以业务为导向的调整,属于公司运行中的正常操作。”


对于公司近期的一系列举措,9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致电娃哈哈集团官方电话了解情况,但始终无人接听。



谁的职工持股会?



除不满娃哈哈集团近期的一系列举措,不少员工的诉讼,直指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2018年的股份回购行为,争议焦点或许是这部分股权的归属。


据维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1999年,娃哈哈集团实行改制,除杭州上城区国资和宗庆后个人持股外,其余股权由全体员工共同享有。


“当时娃哈哈集团成立了职工持股会,这是依托在集团工会旗下的社团型组织,其通过工龄、职级、工作表现等对在职员工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可参与出资认购股份,发放出资证明,每年根据持股情况获得分红,员工离职后,所持股份由娃哈哈集团原价回购。”该负责人回忆,娃哈哈集团几乎一半的员工都是职工持股会的会员,“人数大概超过1万人,员工持股对外由职工持股会持有。”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当时,娃哈哈骨干员工的分红收益可占到其全年收入的50%以上甚至更高。”


2018年2月,出于“打破大锅饭”,利益再分配的考虑,娃哈哈集团以职工持股会名义与员工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并给出“干股”的调整方案,即员工们手中不再有白纸黑字的出资证明和实实在在的股份,只有一个随时变动的干股数字。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相关协议,上述回购员工股份的对价及支付条件为“1元/股加2元/股的特别分红”,即对价为3元/股。


维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从1999年-2018年的近二十年内,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每年的分红稳定在至少0.8元/股,2018年的股份回购对价为3元/股。其质疑,“这3元/股的回购对价是否为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有没有充分考虑股份溢价?”


基于此,部分维权员工通过诉讼请求确认2018年的股份回购协议无效,并了解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等。


对此,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9月7日公开回应称,“职工持股会内部股份回购事宜,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相关协议由持股会会员自愿签署,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持股会会员的情形。”


9月10日,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伟立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指出,职工持股会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1998年10月5日,浙江省体改委、浙江省总工会和浙江省工商局联合出台《浙江省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浙经体改〔1998〕92号),为持股会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了依据。


“职工持股会的股权回购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回购方的资格、回购股权的资金来源、协议是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判断,如果股份回购过程存在法律瑕疵被认定为无效的,那么该部分股份可能会重新被认定归属职工所有。”秦伟立律师进一步分析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股份被回购,娃哈哈集团员工心理也发生了微妙变化,有维权员工发问,“职工持股会名下已没有会员,那么谁在持有职工持股会的股份?”


对此,9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也致电娃哈哈集团工会主席、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法定代表人陈美飞,其表示,“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由公司统一官方回复。”


不过,娃哈哈官方微博发布的公告已经否认了上述事宜。



对外投资争议



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简称“萧山顺发”)的股权变动,则是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面临争议的一个缩影。


据维权员工透露,今年8月16日,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所持有的萧山顺发34.53%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宗馥莉,加上宗馥莉今年3月接手宗庆后所持的萧山顺发65.47%股份,该公司由此由宗馥莉全资持股。


维权员工质疑的是,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为何转让萧山顺发的股权,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转让价格为什么是0元?


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公开回应称,股权转让“是萧山顺发正常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工商部门审核确认,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除了萧山顺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关注到,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的主体还包括浙江真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真宗”)、浙江启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力”)、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盛投资”)等。


上述主体中,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均持股40%,宗馥莉持股60%(今年3—4月接手宗庆后对应持股)。


娃哈哈集团员工进一步解释,“萧山顺发是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投资主体之一。2000年前后,由于各种原因,以娃哈哈集团为主体对外投资建设的步伐逐渐停止,许多投资转而通过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合资设立的几大投资主体进行,其中就包括萧山顺发、浙江真宗、浙江启力、广盛投资等。”


由此看来,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的主体未来会被如何处置,或将成为另一个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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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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