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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驾照”出示微信即可→哈尔滨已有14644人持有

2017-11-01 黑龙江晨报

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7月末开通了手机微信申请“电子驾照”业务。截至目前,已经有14644名驾驶人持有电子驾照。



其便民性主要体现在,驾驶人如因忘带、遗失等情况无法向执勤交警出示驾驶证时,可以通过出示电子驾照证实自己的驾驶资格,并可免于相应的处罚。



现在,随着持有电子驾照的人越来越多,交警在临检证件、取缔违法时则更多会遇到忘带驾驶证,转而出示电子驾照的情况。在核查、比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如驾驶人无其它交通违法,在提示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后,将会予以放行,如还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可直接通过电子驾照上的信息进行相应处罚,在不影响驾驶人正常出行的同时,也保障了交警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电子驾照不仅使用起来很方便,申办也很简单、快捷,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只需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照片,按指示流程操作即可申请办理。


电子驾照注册流程



打开手机微信,在通讯录中添加“冰城公安”公众账号,点击进入。



登陆公众账号后,点击左下方“微业务”进入“冰城公安政务”选择“交管业务”。



在“交管业务”界面中选择“电子驾照”点击进入,进入后请先阅读“电子驾照注意事项”,阅读完毕点击页面最下方“进入”。



此页面为注册页面,请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驾驶证档案号码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上传4张照片。


本手手持身份证照片一张。(身份证为有头像一侧,照片要清晰)


身份证清晰照片一张(身份证为有头像一侧)


驾驶证正本清晰照片一张


驾驶证副本清晰照片一张


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请登录账号查看,如审核通过,在登陆后会自动生成驾照信息,如审核失败,会告知失败原因,方便下一次申请。


注意事项


持有哈市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后,方可申请办理电子驾照业务。电子驾照仅限于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驾驶证状态正常方可申请电子驾照。如有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是处以暂扣、被注销、被吊销状态的无法申请。


申请人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必须与办理驾驶证登记业务时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办理相关变更业务后再提交申请。


电子驾照审核结果需由本人到注册页面进行查询。


本人必须手持身份证正面面对镜头,身份证上必须印有本人照片及本人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能够如实的反映本人身份信息、驾驶信息并保证内容清晰,不能有其他物品。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有(换证,变更,补证,电话更换)想注销电子驾照,请用注册电子驾照手机号码,拨打96888电话服务,进行注销。


吴凡 记者 史天一

编辑/牟研 责编/陈芳薇 审核/肖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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