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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院
2018黑龙江省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46人汇总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医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医院网站主页医院概况部分(http://www.hljhospital.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各岗位人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黑龙江省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

(二)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三)医生、技师等工作岗位年龄原则上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或在医院相应临时聘用岗位工作连续达三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护士、康复治疗师等工作岗位年龄原则上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在医院相应临时聘用岗位工作连续达三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六)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1、考生提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黑龙江省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认真填写并打印。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4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16:30分)。

3、现场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医院人事科(哈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黑龙江省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人事科)。

4、应聘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

(1)《黑龙江省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照片,另带2张同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5、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收取笔试费90元/人。

7、考生于2018年7月18日9:00至2018年7月20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医院网站(http://www.hljhospital.org.cn)查询笔试通知,按通知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8、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

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3)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应取得相应资格

证书。

(4)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全日制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黑龙江省医院人事科电话:0451-88025838、88025738。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采取纸质方式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日期为2018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黑龙江省医院网站通知。

3、笔试成绩可在黑龙江省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面试方案。

(3)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人。

(5)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6.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黑龙江省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方式

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电话受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话受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名额

电话受理员主要负责接听“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12388”纪检信访举报电话,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工作的投诉、咨询、意见、建议,以及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一安排。电话受理员实行政府雇员制管理,24小时倒班工作制。

此次招聘电话受理员共20名,其中女性15名、男性5名。女性受理员分为A、B、C三个岗位(划分岗位类别仅为方便组织考务工作,与实际工作及待遇无关),每个岗位招聘5人;男性受理员为D类岗位,招聘5人。

三、招聘条件

符合《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0(含)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三)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和汉字录入能力,并具备长期在哈居住条件。

四、工资待遇

按照哈人社发〔2015〕233号文件精神,雇员工资为238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受理中心为雇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薪酬调整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15日,每天9:00-16:00(11点30分-13点30分午休)。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29号市民大厦7号门二楼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多媒体室。咨询电话:8715370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电话受理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吋同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受理中心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现场初审,确定准考人选;

2.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要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可由他人代领,需持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17日9:00-16:00(11点30分-13点30分午休)。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等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分数并列,可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采取测试汉字录入及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3:7比例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市政府网站。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受理中心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料事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处理。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受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培训和见习

通过体检和考核人员,由受理中心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待达到工作基本要求后可正式上岗见习,在一个月见习期间如无法胜任工作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顺利通过培训见习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受理中心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监督电话:84664079(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电话受理员公告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为调整幼儿教育师资结构,提高师资水平,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音乐教育特色幼儿园,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市政一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7月9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在职报考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市政一园(南岗区满洲里街29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携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2018年毕业生证明》(附件4),并填写《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附件5)。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6.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咨询电话:0451-84664717、0451-84664007。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说课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3.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保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64079。


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2018黑龙江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公开选聘39人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9名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常任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非常任委员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决定。非常任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二、应聘非常任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正严明;

(三)党政机关、律师、大专院校及其他行业的法律专业人士;

(四)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应聘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非常任委员的报酬

非常任委员从事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没有固定报酬,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可按照委员办案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应聘方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绥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hua.gov.cn/)下载、填写《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申报表》,发送至邮箱suihuafzb@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17时30分;

(二)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聘条件和有关程序,确定初选名单;

(三)进入初选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法律职业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遴选程序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依相关程序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任的,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颁发聘任书。

联系人:夏冬梅 王春元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联系电话:0455-8388237;联系地址:党政办公中心1049室;邮政编码:152002。


齐齐哈尔依安县人民医院

2018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人民医院招聘64人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公开招聘各类人员,特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医院成立招聘评审小组

组 长:魏艳芹

成 员:王 林、张金涛、从志军、吕永军、吴志岩、高兴双、万志男、代志强、刘艳丽

三、招聘标准: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我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5cm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语言流利,吐字清晰,有与患者沟通的能力,体检符合健康标准。

(三)学历及年龄

1、临床医生: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男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的,给予住房补助10万元,年薪15万元。

2、临床护士: 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学校以上学历;已考取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网上成绩合格的),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含25周岁),男性。

3、财会人员:本科学历,会计专业,2-3年财务工作经验,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男性。有注册会计师证,放宽40周岁。

4、医务科科员:本科学历,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含25周岁)。

(四)下列情况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患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人员(详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 -7月12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考者需持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民医院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二张。

(三)、招聘方式

1、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按100分计,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按照招聘的岗位及数量优先录取成绩考前的考生。

2、笔试合格者按照排序依次进入四楼会议室进行面试。由依安县人民医院招聘评审小组对应聘者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3、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调整为事业单位薪资。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进行统一的体检,体检需交纳体检费)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地点在依安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六、公示和聘用

1、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人民医院公示板,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办公室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依安县人民医院招聘评审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

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依安县泰安新城

单位名称:依安县人民医院

邮政编码:161500

联系电话:0452-7035608

电子邮箱:wzn0452@163.com


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


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所属融资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能够遵守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金融服务事业,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

(三)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如有工作单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有效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国家级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要求

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岗位5名;业务调查岗位2名、金融维稳岗位2名、法律控制岗位1名。岗位专业设置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报名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报名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1号融资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需现场填写《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90元整。

报考人员需携带如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所有纸质材料均提供1份):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4、报考岗位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2部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4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指定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方试进行。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

1、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被聘用人员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编制和待遇。对发现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内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将不予递补。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2、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市金融服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纪律要求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对违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0453-6171557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1635



双鸭山集贤县人民法院


2018黑龙江双鸭山集贤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根据日常工作需要,集贤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拟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0名。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以下工作。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打字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集贤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ysjx.hljcourt.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集贤县人民法院五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4、联系人:周 宏、谭婉睿;联系电话:17614696893,17614696873,0469-4673072。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考试

1.打字考试:方式为听录音打字,时间为5分钟,打字考试进行两遍取最高成绩,每分钟不少于80个字。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3: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实施。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如无问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以上程序中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及政审情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集贤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报名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各招录程序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原标题:集贤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审判 辅助人员的公告

集贤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467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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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北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牟研 责编/于露 审核/肖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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