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南衡东一路虎车冲进人群,已致9死46伤!司机曾多次被判刑
最新消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已造成9人死亡,46人受伤。
12日深夜,衡阳市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衡阳发布 称,2018年9月12日19时35分许,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
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广场上很多群众正在散步或跳广场舞,一辆红色SUV突然冲向人群,造成恐慌。
现场视频显示,十多名群众倒在广场上,能听到救护车和警车声,SUV前脸已被撞坏。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
事件发生后,当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经现场初步查明,截止12日晚10:30,已造成9人死亡,46名群众受伤(其中3人重伤),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
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
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2017)湘0424刑初363号判决书显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来源:春城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网
编辑:李岚 责编:王健泽 审核:肖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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