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哈市9号公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将依法处理!

双鸭山发生两起因家庭聚餐导致多人传染的疫情案例!

齐齐哈尔17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哈尔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第9号公告

(2020年2月5日)






为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蔓延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乘客如不佩戴口罩,司机或工作人员有权拒载;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乘客可以依法举报。既不佩戴口罩又扰乱正常乘车秩序的乘客,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二、所有进入各类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已进入者商场工作人员有权劝离;既不佩戴口罩又扰乱正常商场经营秩序的顾客,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外地返乡人员应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报告,由社区、村委会进行人员登记,统一管理,逐级上报至辖区指挥部。由湖北等外省疫情高发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14天。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往期精彩回顾



哈尔滨对市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载客汽车按日期尾号通行快报!哈尔滨:所有小区、村屯、单位,封闭管理!
通报典型案例 |哈市透笼商厦一销售员传染10人李兰娟院士发布重大成果:这两种药能抑制冠状病毒病毒

更多动态新闻请点击新闻快报,或点此处下载劲新闻客户端。

加油武汉!加油黑龙江!加油中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