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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这5家热企被评“较差”!

民声民生 2020-12-16
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哈住建规〔2018〕1号)等相关规定,哈尔滨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工作,经各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综合评价,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等41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优秀,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良好,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较差(详见下表)。


2020年至2021年度供热期首月,各基层考核实施部门克服了人口普查、清冰雪等任务繁重困难,考核系统内仅测温信息就录入32964条。哈尔滨市住建局对测温户数较多和测温率较高的工农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燎原街道办事处、保健街道办事处、群力街道办事处、裕田街道办、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测温数据和满意度等信息录入工作的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香坊区大庆街道办事处、安乐街道办事处、朝阳镇政府、双城区承旭街道办事处,以及宾县、巴彦县、尚志市、延寿县、依兰县、五常市所属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哈尔滨住建局要求优秀企业要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良好企业要努力向上发展,较差企业要全面查找自身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哈尔滨住建局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辖区内供热企业应考尽考,确保投诉、故障等信息应录尽录;要持续保持供热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考核较差的企业和达标率低于99%的企业的监管,督促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落实整改进度。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2次月考核中抽测供热平均温度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将启动一票否决制,直接进入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名单。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将列为严重失信企业,减少供热规模,扣发政府对企业的奖补资金,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法组织清退出供热市场。哈尔滨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奖惩机制,保障市委、市政府“暖屋子”工程落到实处。


注:2020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2020年至2021年度哈尔滨市供热企业质量服务考核第一期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龙视新闻在线

实习编辑:周嘉昕

责编:李国玉

审核:陈长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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