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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差约女网友,正担心被“仙人跳”,不料她突然跳车身亡


车辆在行驶的途中,坐在副驾驶的女网友突然打开车门,跳了出去!


这一幕把开车的小刚吓得不轻,女网友是他几个小时前在微信上认识的。小刚事后向警方表示,在两人短暂相处的几个小时里,女网友的行为让他以为对方欲对其实施“仙人跳”(代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人钱财的行为)设局。但小刚没想到,在女网友让他靠边停车的要求遭拒后,竟然作出了跳车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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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记者从南充市蓬安县警方获悉,当事女网友跳车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小刚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移送检方起诉。


小伙子外地出差约到女网友

他以为自己会遭遇“仙人跳”


小刚今年22岁,是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


今年6月21日,小刚独自一人驾车前往南充市蓬安县找客户谈生意。当天上午10时许,小刚与一位客户谈成一笔业务后,觉得无聊,便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搜索,随后成功添加了当地的网友小丽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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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事后告诉办案民警,因为自己此前没有到过蓬安,希望能找个当地网友带自己到蓬安附近逛一逛。当天中午,小刚和小丽约在县城一处广场见面,两人一起吃过午饭后,小刚问小丽下午去哪里玩,小丽建议去城郊一处有名的景点游玩。


出发前,小丽和小刚还前往附近超市买了一些水果和零食,共花费了170元左右,全是小刚付钱。“当时买好水果后,她(小丽)说难得提,把东西寄存起来。”小刚事后跟警方回忆这个细节时,说当时怀疑小丽心里有鬼,“既然你(小丽)说买些东西路上吃,为啥又要寄存起来?”


一路上,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小丽大多数时候都低着头玩手机发消息,这个举动让小刚心里更加犹豫,他担心小丽是在对自己实施“仙人跳”设局,在前面会有人把自己拦下来实施敲诈。



巧合的是,当天因为下雨,前往景点的道路不好行驶,两人随后折返回蓬安县城。


女网友要求靠边停车遭拒

跳车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民警介绍,当天,小刚开车载着小丽回到蓬安县城后,小刚提议让小丽将先前在超市买的零食带走,但需要将购物的170元钱还给自己,但小丽并未同意。


小刚随后驾车往蓬安县徐家镇方向行驶,车上,小刚和小丽发生了争执,最后,小丽同意将钱给小刚,并让小刚靠边停车。期间,小丽还给自己一位朋友打电话,称自己正乘坐一名男网友的车在去徐家镇的路上。


小刚告诉民警,小丽的这个电话让他更加担心小丽是在给自己设局玩“仙人跳”,前面路上肯定有人堵截自己。


“你怎么要做这些事情(仙人跳)喃?”小刚一边开车一边跟小丽说,“我不一定要走徐家(镇)去,也可能去南充,或者营山,也可能走小路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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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一直没有停车,但他没想到的是,不久便发生了小丽打开车门跳车的事情。小刚告诉民警,他当时从后视镜看到小丽摔倒在路上,自己随后驾车离开。直到当天下午,交警部门在排查过程中通知小刚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时,小刚才得知小丽去世的消息。


10月23日,记者从蓬安警方获悉,小刚一家事后对死者家属做了适当的经济赔偿,目前,小刚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移送检方起诉。


律师观点


男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锋锐(南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波认为,从案情来看,男方与被害人初次相识,二人不存在积怨,从见面到案发间隔较短,彼此不至于产生过大的仇恨,二人只是发生口角,所以从主观意志上看,男方不可能存在实施伤害女性行为的故意。并且作为司机一般认为乘客不会在正在行驶的车辆上跳车,他对自己不停车的行为可能产生致人死亡危害后果是想不到的。


不过,小刚应当知道未按照乘客要求停车,可能会引发乘客实施危险行为产生的危害后果,这是他负有的注意义务或者预见义务。由此可见,男方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是有预见能力的,但是由于在当时的情绪支配下,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小刚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则表示,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案中,小刚与女网友之间是什么关系,事发时,女网友是否要求停车,以及女网友是否明确表示若小刚不停车将跳车,是否作出了跳车的准备等细节都将影响本案的定性,若根据当时的环境、两人交往的时间及亲密程度、女网友的举动等,小刚应当预见女网友会跳车并可能引发死亡的结果而没有预见,最后导致了女网友死亡,其行为则构成犯罪,否则为意外事件。


(小刚、小丽均系化名)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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