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9岁男童小区内被陌生男子殴打致死
11月5日下午
湖南长沙一名9岁男孩在小区内
被陌生男子殴打致死
事件一经曝光,引发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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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现场》分秒视频出品
11月7日,据长沙晚报报道,长沙警方相关负责人透露,11月5日13时30分许,遇害男孩小罗在这个小区内被人摁倒在地击打头部。 事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其送医救治,当日15时25分许,小罗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小区多位居民称,行凶者疑似一名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用扳手、起子
猛击9岁男童身体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华(男,30岁,河南滑县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查侦办之中。
有人拍视频却无人施救?
冷漠还是安保机制缺失?
小编整理了一些媒体的报道和评论,
尽可能为您还原事实全貌↓↓↓
【新京报:围观者尝试施救,但嫌犯威胁自杀】围观者黄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那时他们并没有像网上所说的那样全然选择旁观。有工友从工地上拿了木板,有的拿了网,想要上前制伏嫌犯。但他们尝试走近,嫌犯便把凶器对准自己的肚子挥舞,“意思是我们如果过去,他就自杀”。黄杰说,那时他们觉得小孩已经死了。如果再增添一条性命,他们也担心有刑事责任。
【北京青年报:不是冷血旁观,以为是父亲在教训孩子】在接受北青深一度记者采访时,多名事发现场目击者称,他们起初以为这是父子间的矛盾,所以没有过多干涉,而且在最初的围观者里,以60多岁的老年人居多。小区的保安年纪较大、缺少必要的巡逻。遇害男童家属质疑,在孩子遇袭时,保安赶到现场的速度有些太迟了。
事发小区
【上游评论:围观不如见义勇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面对他人性命之忧,众人报以旁观者姿态,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法律虽不能对一般的旁观者进行制裁,但在道德上可鄙。如果围观人群中出现有作为义务的旁观者,如警察,则可能涉嫌渎职犯罪,如果围观人群中有负有安保义务的保安,虽不具有渎职犯罪主体身份,但极有可能加重民事赔偿责任。
【狐狸罐头:精神病患不能总是“没人管”】近些年还是有些有暴力倾向、本该强制治疗的精神病患,因为各种原因而处于放任状态。长沙这起悲剧到底是什么情况,还需要警方更多的信息披露。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考虑,各地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多一些主动作为,积极排查辖区精神病患的情况,根据实际督促监护人做好必要的照管,该强制治疗的要跟踪监督。预防的事多做一点,才能消除公众对精神病患的恐慌。
综合:广东公共DV现场、新华每日电讯、上游新闻、长沙晚报、红星新闻、上观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