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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呕吐不止,网红奶茶店又出事!
3月15日晚
福建福州陈先生在东百元洪城
1点点店内购买的奶茶中
吃到一厘米长的黑色虫子
当场呕吐不止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晚9时许,他和朋友一起,在该店购买了两杯奶茶,共计消费34元。
“快喝完时,突然发现嘴里嚼的东西口感不对吐出来一看,竟然是只黑色的虫子!”
陈先生恶心坏了,当场呕吐不止……
在陈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中,记者看到,奶茶来自“东百元洪城店”、为“现场”购买,黑色虫子长约1厘米。
陈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当场向店里反映,店长却让他自己先去医院检查,陈先生对此感到十分气恼。直到当晚11时许,在陈先生多次要求下,店长才带他去了医院,向他道歉并支付了约500元医药费。
“折腾到16日凌晨2点才回来,当时我已经十分疲劳,白天还有考试。”陈先生要求店家赔偿十倍消费金额340元,加上人体损伤赔偿金500元,共计840元,并且向12315进行了投诉。
16日上午,1点点(东百元洪城店)张店长答复记者:
首先,无法确定虫子确实来自店内的奶茶;其次,当晚事情发生后,他便出面处理,但陈先生的同行者表示,要等到部门处理结果出来后再说。他表示,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16日下午,陈先生再次联系记者说,店长答应支付慰问金840元,双方已和解。
律师说法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表示,奶茶中喝到虫子,属于《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的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顾客可要求店家退还餐费(购物费用),并要求商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赔偿金若不到1000元,则为1000元。
佘雷律师提醒,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对有问题的食物进行拍照或者录视频留证等,进而与店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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