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反性的道德观造成许多心理问题
人类社会的性道德一般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法律来肯定一些性行为,惩罚另一些性行为。例如某些国家用法定的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来保护婚姻之内的性行为,惩罚婚姻之外的性行为。第二个阶段是通过舆论而不是通过法律来规范人的性行为。例如许多国家并没有同性恋非法的规定,但是社会舆论却反对同性恋类的性行为。最后一个阶段是性的新道德阶段,在处于这一阶段的社会中,性是完全个性化的、多元化的,允许人们做出各种各样的个人选择,不轻易做出否定性的评判。在新的褒性的道德之下,除了伤害他人的性行为之外,没有哪一种性行为被社会视为不道德和不允许。
这种对性的肯定态度在西方始于文艺复兴时代。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的世俗化趋势,使得人们对性道德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一度盛行于古代社会的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长期冬眠后,又重新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中。
新的性道德认为,在人类生存的各种价值中,性占有重要的地位。性和饮食一样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要。旧道德的错误在于对性的过分压制,而性的欲望和饮食的欲望一样,会因禁止而极大的增加,越是压制就越是强烈,满足则可使它得到暂时的缓解。新道德区别于传统道德的主要原则是:相信本能应当引导而不是压制。对性进行自制是有必要的,但自制不应当成为目的。新道德总是将对自制的需要压缩到最低限度。使用自制的目的与其说是限制个人的自由,不如说是不要干涉他人的自由;与其禁止配偶的私通行为,不如控制自己的嫉妒之心。
这种褒性的道德观认为,反性的道德观在儿童的心中留下了一种对性的犯罪感和恐怖感,甚至造成性的病态心理。在进入青春期之后,反性的道德观与人的生理冲动产生重大的冲突,造成了更多的心理问题。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不应当与高尚的道德对立起来,人的性关系应当是肉体和精神的完美结合。
进入近代后,基督教的性道德不再像以前那样深入人心,一个技术上的原因就是避孕法的应用使得性交和生育可以分离开来——只要女性的婚外性行为不导致生育,就没有财产旁落的危险。将性完全限制在婚姻之内的最主要原因已经不存在了,这就导致了不生育的非婚性关系大量增加。在人类性实践的这一改变的基础之上,性道德发生改变是不可避免的。
褒性的道德观特别反对性的唯生殖目的论和反性的禁欲主义。性的目的是为生殖还是为快乐,这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也是性观念变迁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古代,生殖即使不是性的全部意义,也是它最重要的意义。而性在现代不再是仅仅为了生殖,甚至不再主要为生殖这一目的了。这个变化的主要标志是计划生育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实行。此外,有相当大比例的性宣泄以口交的形式完成,其主要动机也是为了避免生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口交是作为计划生育的形式出现的。
新道德认为,人类性活动的合法理由决不应当仅限于生殖和繁衍种族。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具有生殖目的之外的性活动,人不仅喜欢性活动,而且将其变为宗教仪式,变为一种持续的体育运动,甚至是一种职业。除生育外,性还是情感的交流工具:它既可以表达正面的情感,如爱、亲密、兴奋和快乐;也可以表达负面的情感,如统治、攻击、愤怒、仇恨和羞辱。性是人与人关系中最紧密、最亲热的方式。
威克斯提出:到了20世纪60年代,“宽容度”已经成为一种政治上进步的标志,而检查制度则成为一个肮脏的名词。在检查制度的控制实践中,最容易遭到检查或者说最容易遭到压制的事情就是与性有关的事情。你只要说一句它在道德上使你感到厌恶、烦躁、窘迫,马上就会有一大帮人支持你。而新道德派所倡导的是宽容、多元的精神以及对性的肯定态度。赖希也认为,应当以直接的方式解释性满足的权利,应当“消除对生殖器的否定,肯定青少年的性活动”,应当建立健康的而不是神经质的自信,消除“性快乐焦虑”和“性高潮无能”。
褒性的新道德观对性的看法是基本肯定的、宽容的,它提倡一种对性的肯定、多元和自由的态度。它承认婚姻是性关系最理想的形式,但是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它重视生育,但是不反对避孕;它仍然将性与爱联系在一起,但是宽容无爱之性,承认人们自由地选择任何合理的方式来达到性快乐的权利。
褒性的新道德观重新界定了性的内容。虽然大多数人倾向于一套固定的性行为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必要用这一模式来限定自己。例如,没有理由认为,男女两性的肉体关系必须由爱抚、性交和男人的性高潮组成;也没有理由认为,性交必须是异性之间性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性活动是人获得快乐、与另一个人分享快乐(或者只是独自享受快乐)的肉体接触。性行为既可以以达到性高潮为目的,也可以不以达到性高潮为目的;既可以是生殖器官的性行为,也可以是身体其他部位的亲密接触。无论是什么样的方式、对象,只要人觉得合适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限制是不伤害他人。
褒性的新道德把性看作人类的宝贵财富,而不是健康的负担或对道德的威胁。避孕知识的增加以及都市化过程所造成的比乡村生活匿名性更高的生活,进一步开阔了人类性行为的空间。它预言,性将远远超出性交的范畴,成为给人类身心带来愉悦的一种充满正面意义的活动。从人权角度看,性是每一个人应当受到保护的权利,而不是应当受到歧视、迫害或惩罚的对象;从褒性的新道德的角度看,性也是一种符合社会道德的人类行为,而不是堕落、罪恶或者丑恶的行为。
本文摘自 《性学入门》,李银河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4年0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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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严彬(niaa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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