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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发布提示

深圳发布 2023-08-11

近日,“深圳社保”发布提示,2023年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须每月进行资格核对。


2023年7月起,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相关规定,深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须每月进行资格核对。


失业保险金资格明确需要每月核对一次。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具体操作流程,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深圳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内容来源:深圳社保 南方+记者:李定编辑:邱悦 钟汝芳审读:黄淳 吴剑林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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