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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所参访录:我们变革的理由 | iCourt

2016-07-16 陈沸 法秀

见识比知识更重要,iCourt美国行是为中国律师打造的短期赴美交流项目。在美国四大城市与全球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流,旁听美国法院庭审,参观世界顶级法学院,学习探讨法律行业趋势、律所战略文化管理薪酬等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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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沸

单位: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启程


四十四位律师,来自全国各地,相约在首都国际机场。怀着一个共同的梦想,飞赴美利坚,时间定格在2016年5月30日。


启程时尚有个小插曲,滴滴公司总裁柳青女士今年初刚大病初愈,机上位置正好在我的前方。后来的新闻得知,她在美国参会,并宣布滴滴融资超35亿美元。敬业精神让我感动。


2010年12月,我曾随杭州民建企业家代表团(时任杭州民建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兼法律中心主任)访问美国,也是十五天的行程,已对地球上这个最发达的国家有了初步的了解。尤其是位于加州南部安大略市的“小政府大市场”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出于家国情怀,回国后撰文《美国之行及对战争的反思》,源于在华盛顿所见的、让美国人民刻骨铭心的越战、韩战等重大历史事件。


此次美国行,我被选为“总统”,大概为班长的意思。全体团员中,包含两位省级律协副会长,三位地市级律协会长,可见大家学习热情之高涨。这样,临行前我又多了一项任务,仓促中写下一段文字:


我们四十四位法律人来至美利坚合众国,按自愿、平等原则结成团体。平等不仅给人们带来独立,也让人们养成了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思维习惯和爱好。


伯尔曼曾言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我们法律人具有共同的价值精神、法律信仰、法律理性,故我们走在一起。


民主是宪政的基础,法治是宪政的重要条件,人权保障则是宪政的目的。1776年7月发表的独立宣言,让美国为世人所瞩目。今天,我们见证民主与法治,并深入探究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和共同追求,誓为实现公平正义而努力。


我们承诺,赴美期间,团结互助,并将遵循相关规则。


 美国律所印象 


在美期间,我们密集访问了七家律师事务所,依次为众达律师事务所( Jones Day )洛杉矶办公室、路博百思律师事务所(Lewis Brisbois Bisgaard & Smith LLP)洛杉矶总部、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洛杉矶办公室、泛伟律师事务所( Fenwick & West LLP)旧金山总部、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Hogan Lovells)华盛顿总部、Wilson Elser律师事务所、华尔街顶级律所——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尽管我之前已有过访问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及贝克麦坚时律所墨尔本办公室的经历,但此次带给我的震撼感,不仅仅停留在视觉的层面,更是有了对今后的人生重新作出规划的冲动及顿悟。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律所对于总部、分部间的淡化处置,令人耳目一新,足见一体化思维、全球化考量。如Wilson Elser给我们的宣传资料中,根本看不出起源地在哪里。但对创始人的尊重、品牌的传承则大体与国内律所相同。



我在位于旧金山硅谷的泛伟律师事务所曾总结了十点观感:


1.律所普遍重视文化、价值观及使命感;


2.注重长期客户及客户维系(客户价值),律所始终与客户同存,客户出现在哪里,办公室即设在哪里;


3.强调专业分工,团队协作,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导向;


4.重视硬件建设及信息化管理,办公场所及财务管理投入令人侧目;


5.重视人才培养,一流法学院作为人才的主要来源地,培训机制及晋升通道完善;


6.营销体系成熟,专人负责;


7.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以保证效率,极少出现争议;


8.雇佣大量非律师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专家,以确保案件质量;


9.扁平化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员工价值;


10.全球化,国际化,一体化,信息化,紧密型。


应该说,中国的市场愈来愈受到青睐,这也是此行我们能够普遍受到“较高规格”接待的重要因素。美国律所对于营销的重视,始料未及。他们普遍期待未来与中国律所的合作,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国家”之地位饱受争议,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却是名副其实。


根据行程安排,当团员们抵达一家律师事务所后,通常由对方负责亚洲事务或中国事务的合伙人作为主讲者,当然有时也会有资深合伙人的参与。他们介绍律所的概况,并分享管理经验,然后是问答环节,由我们针对各自管理上的“痛点”进行提问,主人多半是毫无保留地作答。然后是参观律师事务所各个工作区间,他们陪同讲解。


令我印象颇深的几个片段,在此作下回放:



在众达律师事务所,华裔管理合伙人Brian居然认为,公司化运营管理的众达,民主思维则是行不通的;作为盈利机构的律所,无法用“民主”管理律师。他说他的决策更像中国的党委书记,说到此处,众人捧腹大笑。当然,他们十分强调传承。



在路博百思律师事务所,创始人Bob Lewis先生,作为加利福尼亚州最大律所的创始人及主席,已工作近四十年,虽八十高龄,却仍坚持每天上班。当我们问及何时退休,他则轻松地答道:“哪一天早上醒来,若不想工作了,就宣布退休。”


全场掌声雷动。他们对律所发展战略的描述,简单明了,即律所发展主要依赖:培养年轻人成为合伙人及兼并外所。该所光洛杉矶总部就有九层办公楼,总计两万平方米。



在盛德律师事务所参访,恰逢他们150周年华诞。这家连续六年获得“年度最佳美国律师事务所”荣耀的律所,带给我们诸多先进的理念,专业方向明确,相互协作密切。


该所雇佣大量非律师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专家。在Real Estate领域的尽调、Complex Commercial Litigation等方面,因充分运用全球资源,故表现突出。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第一夫人米歇尔当年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完成学业后,曾在该所芝加哥办公室实习,并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造访旧金山硅谷著名的泛伟律师事务所,其78岁的联合创始人Fenwick先生的敬业精神更令人感佩。他说,为了接待今日到来的中国律师,特地在前一天进行了关于律所情况介绍的演讲彩排。


上世纪七十年代苹果公司创立初期,当年的乔布斯找到Fenwick先生,说手头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律师费,能否以股票来替代,被Fenwick先生一口回绝。后来,乔布斯通过卖车付清律师费。当2015年苹果公司市值达致7000亿美元时,不知Fenwick先生作何感想。当然,个人坚持认为,Fenwick先生的做法没有错。


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位于华盛顿纪念碑附近,该所最重要的业务在政府监管领域,年度总营收高达18亿美元。十四层的办公楼,装修简洁别致,却又不失高雅的格调,让人仰望与兴叹。他们提出合并是生存的需要,而非策略选择的观点,中国律师完全可以借鉴。华盛顿是全球律师最密集的地区,其中每十二人中就有一位律师。


在纽约的Wilson Elser,亚太地区执行合伙人Philip先生为我们分享了干货。大家普遍认为,他的演讲直击心灵,因为更契合国内律所实际,特别是关于合伙协议部分的精彩诠释,博得阵阵掌声。


此行最后抵达的华尔街顶级律所——达维律师事务所,又是另一种“高大上”的体验。达维在其从事的各业务领域均为世界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根据《美国律师》的排名,达维曾连续三年在甲级美国律师事务所中名列榜首,并在公司项目中颇有建树。


他们介绍说,作为摩根斯坦利的长期法律顾问,同时也参与了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其中三家的IPO。由此联想到,中美律师合作前景可期。


 巧遇“喷水礼” 


从旧金山飞往华盛顿,全程五个多小时。有一件事不得不提,登机时巧遇前往华盛顿参加“二战”庆典的美国老兵,后来他们坐在我们的身边,感觉非常亲切。通过交流,我们得知其中一位九十高龄的原“飞虎队”队员,谈笑风生,并轻松地回顾着在中国的参战经历,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


最让我不能忘怀的是,志愿者的细心呵护、机组人员的尊崇以及进出机场时的各种礼遇。尤其是喷水礼,即飞机抵达后,消防车靠近,水龙头齐开喷向全机,以表达祝福与敬意,使人感到温馨不已。那些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过贡献的人,理应受到厚待。


 中美律师交流会 


在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参访结束后,主办单位专门邀请中国法律人协会举办一场中美律师交流会,认识了不少来自中国且在美国获取执业资格的律师。随着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及移民人数的不断增加,中美两国在法律层面的交往将变得越来越频繁,中国本土律所的国际化程度也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格局。



交流中,美国律所成熟的管理,也让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律所管理者非常困惑。美国所运营时间短达数十年,长则一二百年,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才三十多年。我们需要学习,美国律所的现在就是我们的未来,代表一种趋势与方向,尽管律师制度与司法制度、政治制度具有一定的关联,而只能求同存异。


正可谓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结语


除却在斯坦福大学、IBM公司及西点军校等走马观花式的游历之外,此行我考虑得最多的是,未来的中国律所应该向美国同行学习什么,且在哪些方面可以交流合作?


回国后,我又重新研读了《中伦的秘密》,终于明白张学兵先生当初为何前往杜克大学攻读LLM且在美国律所短暂工作的原因,鉴于此,如今中伦在业内的地位就不难理解了,虽然也经历过分分合合,但理念始终未予改变。


文化传承与社会责任,这是中国律所普遍所缺失的,当然也跟律师制度历经的年限相关。经过此行,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个体主义与物质利益中心主义价值观,必然要向将个体置于整体发展之中的和谐价值观发展过渡;律所公司制与专业化几乎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计点制的分配模式,使得团队牢不可破;单打独斗式的小所,注定会在未来的市场大潮中被淹没。


拥有150年历史的盛德所的使命(The Mission of the Firm),让我颇有似曾相似之感却又有切肤之“痛”: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最高水准的专业服务;坚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法律行业的不断完善与我们执业所扎根的多元化社会贡献我们的技能与智慧;为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客户、我们的职业与社会,而秉承盛德互助的协同合作文化;培养、支持并鼓励新一代的律师,延续我们对卓越、诚信、多元、协作的承诺。


除此之外,互联网背景下,必须充分实现知识共享。信息化建设应是我们每位律所管理者所优先考虑的问题。当我们见到由100余位专业辅助人员组成的律所计算机中心时,无不目瞪口呆。真正意义上的技术驱动法律,眼见为实。


当我在Kindle上将哈佛大学著名法学教授德肖维茨关于辛普森案的作品《合理的怀疑》读完的时候,飞机降落在北京国际机场,美国十五天学习之旅结束。特别令我难以忘怀的是,此行四十余位律师彼此间的真诚交流。我想,我们这个群落,注定会成为推动未来中国律师业发展重要的一分子。



  “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的友谊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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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授权转载,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hzjw_law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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