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份裁判文书告诉你婚姻的管辖秘密 | iCourt
数据已成为律师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iCourt大数据集训营
教会你大数据思维
揭示婚姻的所有秘密
了解详情请长按二维码联系诺诺多
数据已成为律师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iCourt大数据集训营
教会你大数据思维
揭示婚姻的所有秘密
了解详情请长按二维码联系诺诺多
作者:李玮、李盼、李燕君(深圳齐家家事)
工作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个人号:13928450938
来源公众号:齐家家事(qijiajiashi)
正如深圳齐家律师团队在《1312份裁判文书告诉你婚姻的时间秘密》中所说,深圳离婚案件大数据报告将分为10个主题陆续推出,预计总历时四个月,总耗时长将超过2500小时。本次推送第二个主题——管辖篇,共耗时260多小时,研读1312份裁判文书。继续首份深圳离婚纠纷大数据报告,一样的精心打磨,一样的只为打造最专业、权威的离婚案件大数据报告。
齐家寄语
除了态度之外,专业的法律服务还需要有质量。深圳一直以高离婚率常居各种离婚城市排名前三,但这种高离婚率,真的就是因为这座移民城市的纸醉金迷、高频出轨而导致的吗?齐家团队研读1312份深圳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为你解析深圳高离婚率背后的秘密。帮助大家更加熟悉深圳目前离婚案件的人群组成、性格特征,更种加了解TA们的深层次诉求。
本次主题——管辖篇
从户籍与管辖、涉外与管辖、结婚登记地与管辖、管辖权异议等维度进行深度分析,解答究竟能不能在深圳起诉离婚?要不要在深圳起诉离婚?管辖权异议的目的又是什么?怎样才能提起成功的管辖权异议?
一、户籍与管辖
1. “我的地盘我作主”与“来了就是深圳人”
在统计的样本中,小齐发现有56%的离婚案件是由深圳居民提出。联想起多家媒体在前两年报道的新闻,深圳离婚率全国排名第三,其中一个原因其实是深圳有大量的外来人口离婚案件。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深圳户籍圈
根据小齐统计,在深圳的离婚案件中,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川渝、安徽这六大省份的居民案件数量最多。当然,我们不能误读成这些省份居民更容易离婚,因为图中反映的六省,也正是来深圳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口大省。
二、涉外与管辖
1. 我的TA是老外,国内法院可以管吗
根据样本统计得出,深圳的涉外离婚案件比例占9%。由于港澳台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因此,我们通常把港澳台案件统归入涉外案件中。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因为另一方是外籍人士,国内法院就无法受理这一离婚案件。
法条:一般原则,仍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即“原告就被告”。
特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二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2. 好奇也不害死猫
为了进一步了解涉外离婚案件的人群组成,小齐统计后发现,香港与深圳天然的毗邻优势,因此所占案件数量最多,可见香港与深圳之间生活交往的密切联系。此外,其他外籍人士也主要集中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这和深圳超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地位,及深圳主要集中了国内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都不无关联。
3. 老外“她”和“他”
根据样本统计,涉外案件中,外籍人士为女性的占1/4,为男性的占3/4。如今,我们再来讨论涉外婚姻时,不能单单说“嫁个老外”啦,因为,“娶个老外”也越来越常见。
三、结婚登记与管辖
1. 那曾经浪漫的结婚登记地
在小齐统计的深圳离婚案件中,双方为国内居民的,其中59%的案件是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剩下的41%是在深圳之外其他国内城市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以后不要再问“我不是在深圳登记结婚的,能不能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之类的问题啦,数据已经回答!
2. 在外国登记结婚,怎么办
小齐统计发现,离婚案件中,有少数案件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结婚登记地点不在国内,国内法院就一定不能管。还有一个特别提醒哦,中国驻外使领馆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如果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的,也可以去国内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呢。
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四、管辖权异议
1. 高发的管辖权异议
很多人可能不能理解什么是管辖权异议。但是,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数据,一审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比例是13%,而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比例甚至高达46%。是不是已经感受到了管辖权异议的重要性?
知识:管辖是各法院对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那么管辖权异议,通俗来说,是指这个法院有没有权利管。
2. 有多少案件被移送到外地法院
根据小齐的统计,在管辖权异议案件的一审中,有19%的管辖权异议理由成立;在二审中,有7%的案件最终被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和提起比例相比,这个数据并不算高。那么,仍然有这么多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与当事人欲拖延诉讼周期有关呢?
3. 管辖权异议改判,难吗
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改判情况究竟如何呢,带着这个疑问,小齐做了以下统计,发现上诉改判比例约为5%,而改判的结果既包括不移送至其他法院,也包括移送至其他法院。从数据来看,深圳法院并没有因为超多案件量、高负荷工作强度,而往外推诿案件。在这里,必须要为深圳法院点个zan!同时,管辖权异议并不是“走过场”,好好对待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是代理律师不可忽视的重要功课。
4. “管辖权异议成立”中的PK大战
对于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小齐进一步分析后发现,异议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之间的较量,此外还涉及了香港法院与内地法院同时启动离婚诉讼的平行诉讼管辖问题。
5. 让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宝
在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较量中,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被告已经在户籍地实际生活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那么法院通常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户籍地。此时,被告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经常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的较量中,通常会出现双方都提供了被告的有效居住证明;此时,法院会根据被告的实际居住情况,采信最后一份有效居住证明,甚至会主动调取证据核实。
在住所地和住所地的较量中,会出现被告的身份证地址与户口本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情况,此时,法院会根据被告的户籍迁移情况,以最后一份户籍证明为准。
总结之后列出以下公式,其他什么都不多说,重要性,你懂的。
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明
在后的居住证明>在先的居住证明
在后的户籍证明>在先的户籍证明
以上是小齐关于离婚案件中以管辖为主题的大数据报告系列二。总结下来,小齐提醒以下三点:
1. 出具有效居住证明的单位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人民政府、派出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深圳市流动人口中和出租屋管理系统》;此外,还有部分裁定接受了物业公司的居住证明。
2. 不要出具与居住事实不符的居住证明。这可能会被出具证明的单位撤销,或是被对方的真实居住证明推翻,图增加自己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延误诉讼时间。
3. 涉港案件,即使香港法院已经立案正在审理,也不影响内地法院的立案。
4. 对于涉外案件,即使外国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也并不代表着国内法院要当然的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需要我国法律承认其效力,仍然需要根据国内法律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香港、澳门、台湾法院离婚案件参照处理。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
案例来源
威科先行数据库,包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2015—2016年期间离婚纠纷全部1312份裁判文书(其中判决书400份,裁定书912份)
特别声明
因离婚纠纷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判决书隐去了个人信息,因此,本次数据不包括无法统计部分。
特别感谢
本次报告的推出,仍然得到了众多齐家的无边界成员以及好友的大力支持。在此小齐郑重表示感谢!感谢酷酷的、帅帅的“搜帝”美邦老师的不吝赐教,同行韩建律师、游润惠律师、沈丽锦律师的专业指导,感谢好友马琼,等等。最后,要感谢齐家的小伙伴,是你们的拼命奔跑,才保证了系列二的顺利推出!齐家愿带着你们的爱,继续一直有“温度”。
iCourt 与众不同的法学院
了解详情长按二维码联系诺诺多
法秀为法律人带来有价值有温度的阅读,与主编君交流,请添加微信号:law-yunchu;投稿邮箱:fsoo@icour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