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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达创始人:我们为什么要做律师 | iCourt

2015-11-30 周志峰 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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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达创始人:我们为什么要做律师


作者:周志峰

单位:方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经授权转载,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方达深圳”(Fangda_Shenzhen)。



做律师十年以后,淡去了选择之初的好奇与新鲜感,明白这份职业既赚不了大钱,又辛苦异常,熬夜加班是常态,没有时间与家人相处。那么,为什么还要做下去?这是方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志峰律师为纪念方达成立十周年写下的文章,12年过去了,周律师与方达仍在路上前行,而文章里的观点,依然能成为我们选择或者坚持的理由。
1993年深秋的这个时候,我们拿到了上海市司法局同意筹建方达律师事务所的批文,从那时起,年青的方达上路了。
十年了,我们的很多同事在方达留下了他们迄今为止的青春岁月。再过几个月,或许会有盛大的酒会或其他形式来庆祝和纪念这个事务所的成长历程。但是,对于每一个清醒的个体而言,审视自己的足迹和将来比回首过去的岁月或许更有价值。
我们从不同的时点,有幸见证了并将继续见证这个事务所的成长。我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深深地为这个名字而感到骄傲。方达作为一个整体,总是平稳地在前进,但是对很多个人来说,我们或许曾经也将会不同程度地经历各种各样的起伏,可能是经年累月之后的疲惫,可能是面对诱惑时的彷徨,可能是期望与现实产生差距时的失望,也可能是感受成功后的失落。
我相信许多同事曾经思考过我们为什么选择这个职业,我也并不例外。为纪念方达十年,我谨以此文记录在此时此刻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认知,并愿意以此与同事们分享。
同许多人一样,我选择这个职业纯属偶然。然而在以律师这个身份经历了我们所处的社会在过去十年中的变迁之后,我想对于为什么要从事这个职业,我个人将会作出如下回答:

第一,为了体面的生活。


倒退十年,我们的教育背景似乎决定了我们无法以这样坦然的方式来表述这样一个事实,羞于提及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如果并不过度)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不够勇敢。今天,我依然否认物质生活是人生的主要或最终的追求,但将不否认也完全认可这是大多数人在职业选择时的基本动机。


对于我们这份工作所要投入的大量时间与精力而言,这个职业所能积聚的财富无疑是有限的,但是这个职业能够帮助我们在离开校园后的较短时间内实现基本体面的生活。在这种生活状态下面,我们才得以以平稳的心态去引导自己的人生、参与社会的变革。
只有具备这种平稳的心态, 我们才会成为健康的家庭成员,让亲人对我们信赖。也只有具备这种平稳心态的社会成员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中坚后,这个社会的变革才会真正远离暴力、仇恨、极端的对抗与任何形式的革命。所以,我感谢这个职业让我们成为建设性的力量。
但是,需要体面的生活并不等同于对财富的贪婪。律师这个与财富相伴的职业其实不能为你带来真正的财富。所以,为了继续那些常常是超负荷的工作,我们需要其他的理由。

第二,为了一个参与的机会。


我们很多人在校园时代都有过经国济世的梦想。那种激扬文字的少年英雄情怀已经随风远去了。我们没有理由嘲笑已往的幼稚,也不会沉缅在昔日的激情中。今天,我们的周遭环境或许已经使得抱负与理想这类字眼蒙上灰尘,但我坚定地相信,我们的同类依然尊敬任何超于个人利益的追求。在从事这个职业的时候,这种追求便体现于参与之中。


为了这个参与的机会,我想我会感谢这个职业。这个职业本身也许并不崇高,因为我们的很多工作都是为了争取客户的利益,而无关全社会的福祉。但是,我们在参与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利益实体之间的纷争将慢慢接受一种与传统迥异的社会游戏规则,我们的工作成为了这个过程中的一个部分。为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感到自豪。
同样,这个职业不会造就英雄,但是我们有幸参与了一个优秀团队的成长及其对于卓越的追求。当想到这个团队的征途上尚无前人时,我常常会感到无比的兴奋。我们参与的或许不是光荣与崇高的事业,但参与本身使我们感到光荣。

第三,为了对偶然的坚持。


职业的选择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能都只是一种偶然,尽管这种偶然的结果对于我们来说并不糟糕。我们喜欢这个职业,因为这个职业与其他职业相比更尊重个人的才华与努力;我们有时也会怨恨这个职业,因为这个职业使我们失去很多时间去享受亲情、友谊与爱。


如同人生的大多数其他选择,精神上持久的愉悦总是在对平凡的煎熬中孕育。所以对于人生的一些选择,无论是婚姻还是职业,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鼓励自己坚持下去。你当然有权利放弃,但放弃之后的重新选择也并不一定能够帮助你解决先前的困境。
在岁月的流逝中,每个人内心的探索同样会跌宕起伏,对于个人的挑战其实并不逊色于偶尔间跋涉崇山峻岭时所可能遇到的艰难险阻。心灵的追求并不拘泥于形式,也只有心灵的追求才能帮助你在生活于尘俗之中时超越自己。先儒说以出世的精神去做入世的事情。职业是世俗的,当你以一种超越功利的态度在对待职业的时候,或许我们会发现任何职业都可能滋生的烦恼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
所以,我们坚持这个职业,因为我们在坚持一个偶然的选择而这种选择虽然偶然但并不盲目。因为我们相信美丽的人生在于我们的心灵而不在于职业的本身,因为我们不轻言放弃并相信轻易改变不能帮助我们找到快乐。
过去的十年把我们很多人通过方达联系在一起,我们从此在一起体会我们的工作并完成对于这个职业的认识。方达,还有我们,将依然在路上前行。等待我们的当然会有更大的成就,也一定会存在众多对自我的挑战。
对于个人,律师只是一种职业;但对于全体,这必须成为一种事业。唯有我们认可其为一种事业,才会心甘情愿地去承担,才会从艰苦的劳作中体会到精神的愉悦,并且我们共同的对事业的认可才会使得我们之间对这种精神愉悦的分享变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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