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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长索赔878万!网友却说:小黄车好无辜……

2017-07-24 东莞时间网

男孩骑共享单车遇车祸身亡

家长索赔878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事件回顾



       据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介绍,2017年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13: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事件后续



▶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 2017年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 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就在男孩出事前3天,上海市质监局官网正式发布《共享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两个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规定,用户年龄必须在12岁以上。


▶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明确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对于共享单车,孩子没有手机根本无法注册账号,而父母也没有注册过共享单车的账号。当天,该男孩在路边寻找到一辆密码锁可直接按开的小黄车,和3个小伙伴一起上路骑行。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ofo当时普遍使用的机械锁存在安全漏洞,用户还车时并不需要上锁,只需在App上点击“结束行程”即可;其次,即使还车上锁,也会有不少用户未将密码打乱,一按即开;即使密码被打乱,网络上也流传共享单车听声解锁秘诀,给未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留下安全隐患。


原告称ofo机械锁留下安全隐患


       事实上,事发后的3月28日凌晨,ofo就曾发布官方声明,表示将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后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对于车锁易打开的问题,ofo表示已推出带有动态密码的全新智能锁,杜绝非法使用。



       不过,今年6月18日,河南郑州又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骑小黄车摔倒身亡的事故。据报道,该男孩年龄为十二三岁,破解了小黄车机械锁的密码,在下坡路骑行时由于车速过快摔倒身亡,小黄车机械锁漏洞再次引发关注。



       原告律师张黔林表示,“此次诉讼,我们不仅是为受害人的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个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在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厘清平台责任,推动政府监管,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网友说:


@大陆小兵:我停辆车在马路边上,被人偷走了,偷的人骑车被撞死了。然后要起诉我赔偿。理由是我车的锁不够安全?这世界肿么了


@卡通小奶牛:第一,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不符合骑车主体要求,第二,私自解锁是个人行为,还违法,第三,孩子被撞身亡系交通事故,本身需要做事故鉴定,而且,未成年人家长监护责任为主


@打字员赛高:烟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你还吸烟?


@请叫我二废:呵呵,我觉得马路也有问题,为啥在小孩子骑车的路上有车?!周边的车辆也有问题


@网球和土豆:说锁太容易打开的,如果你家被偷了,也是因为你家的锁太低级,你同意吗?


@瑞士几斗:出于人道主义,我觉得ofo可惜适当的补助一点慰问金,但是这个家长不应索要赔偿金。于情:ofo的锁好坏不是你们索要赔偿的借口。于理:ofo也是明确规定12周岁一下的孩子不能骑车,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连最起码的看护都没有,任由孩子骑车,这难道不是父母的过失?


@原宿街的夏洛克:我觉得监护人责任比共享单车责任更大…


@浮生從未停歇:因为ofo这个漏洞,我们这边基本都是骑回家变私家车,ofo的管理本来就是有问题的。


@大头虾lingxq:我家娃的学校假前教育特意说了不得骑共享单车。有时我们逗他说要扫部小黄给他骑,他立马说老师说了没到12岁不能骑。个人觉得这些关于安全的洗脑教育还是有必要的。


@fresh微蓝:共享自行车的安全隐患确实是大问题,父母无法处处监管,以前小孩要骑车父母给他买才行,现在是无序状态,如果一个六岁不懂事的小孩解锁了他也能骑,而路上共享车更是导致交通紊乱。该重罚,让他们警戒,保障安全。


@美味e点:大家搞清一个观念,起诉索赔不代表最后的判决就是如此。有法律依据法院自会判赔,没有依据法院自然会驳回。家长有起诉的权利,尊重他们的权利才是依法治国。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Melon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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