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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长刘昆: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2018-03-27 经济网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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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 记者 谢玮


3月25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经济峰会在北京举行。新上任的财政部部长刘昆亮相论坛并畅谈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新动向。他透露,将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要契机,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图片来源:中国发展高层论坛 


刘昆表示,财政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些现代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在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和完善,都是以财政制度的不断发展为基础的。一国的财政制度必须符合本国的基本国情,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充分考虑历史文化的惯性、要素禀赋的分布、行政体制的特性、地区发展的差异等因素;必须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增长和分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及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刘昆在演讲中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方向: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在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方面,刘昆表示,要科学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与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在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差异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刘昆指出,今年年初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刘昆表示,同时抓紧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谈及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刘昆表示,将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税率结构,完善税前扣除,规范和强化税基,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密切关注国际税改动态,审慎评估和研判国际税制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


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刘昆表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同时,刘昆还透露,将健全间接税体系,坚持税收中性原则,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健全抵扣链条,优化税率结构,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构建更加公平、简洁的税收制度。结合增值税改革进程,推进增值税立法,最终形成规范的现代增值税制度。结合实施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研究调整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和收入归属。


“今年,我们将按照三档并两档的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刘昆表示,同时还将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变化,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加快推进单行税法的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契税法、资源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等草案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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