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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电子卷宗逐步普及智能庭审突显更多便利

法治指数与法治蓝皮书 法治蓝皮书 2022-05-04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指出:

法院电子卷宗逐步普及智能庭审突显更多便利

2020年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4(2020)》(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2020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并发布了2019年中国法院“智慧审判”第三方评估报告。。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围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围绕服务法官办案以及建立网上诉讼规则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和努力。2019年,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加快构建智慧审判运行模式,电子诉讼的发展和普及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官传统的办案形式,智能庭审为法官办案提供更多智能化支持,审判信息的内外联通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审判辅助办案机制有效减轻了事务性工作。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动智慧审判运行模式快速形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在全国法院展开,电子卷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全国3255家法院支持电子案卷同步生成。电子卷宗逐渐替代纸质卷宗改变法官办案习惯,为全流程智能化办案打下基础。二是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卷宗的电子化使得诉讼更加便捷、审判更加高效、对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服务更加智能。评估显示,全国实现网上阅卷的法院2964家,占85.42%,实现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的法院2609家,占75.19%,实现智能编目案件的法院2638家,占76.02%。全国范围内共有2169家法院同时具备随案同步生成、案件智能编目、数据化电子文件、网上阅卷、电子卷宗自动归档五项功能。三是原审案件电子卷宗汇聚工作全面推进。评估显示,卷宗向最高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比率大幅提升,共有2596家法院汇聚率高于80%,占样本总量之比达到74.81%。18个省(区、市)辖区法院的电子卷宗汇聚率均超过90%。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电子诉讼改变了法官的传统办案方式。2019年,人民法院以建立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为目标,提升全国法院电子诉讼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移动微法院技术攻关和试点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努力促进网上诉讼制度规则新发展,方便法官审判办案。一是构建网上电子诉讼平台建设。评估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全面推进电子诉讼,全部法院均实现网上立案、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10个省、区、市法院实现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二是积极探索在线诉讼规则。各地法院陆续制定出台在线诉讼的规程、诉讼指南、审判手册等文件,细化在线审理规程、明确在线诉讼规范,有力推动在线诉讼规则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互联网司法实践成果有效转化为程序规则和长效制度。三是创建电子证据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已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全国已完成北京、上海、吉林、陕西、广东等省(市)的 22 家法院及国家授时中心、多元纠纷调解平台、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 27 个节点建设,共完成超过 1.94 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支持链上取证核验。四是全面推进移动微法院试点。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中国移动微法院试点推进会,把移动微法院试点范围从浙江扩大到北京、河北等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移动微法院注册当事人已达 116 万人,注册律师 73200 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 314 万件。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智能庭审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人民法院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着力开发一系列智能庭审系统。一是科技法庭覆盖度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国已有91.7%的法院实现了科技法庭与办案系统对接。二是语音识别应用发展越来越趋于成熟。越来越多的法院把语音识别技术应用于智慧庭审中,识别的语音辅助书记员记载庭审笔录、为旁听人员提供“旁听辅助”等功能。三是智能庭审为法官带来更多便利。有的法院开发了“智慧质证”功能,有的法院通过案件要素的提取和确认,归纳争议焦点、自动生成庭审提纲,帮助法官专注于争议焦点的审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审判信息内外联通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一是逐步创建案件分类裁审系统。各地法院积极研发繁简分流系统,依托智能化科学分流案件,压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评估显示,全国建设分调裁审系统的法院2216家,占63.86%,其中2186家法院的分调裁审系统与调解平台实现了对接,占62.91%,分调裁审系统的立案调解数和速裁快审的案件数占法院一审民商事立案数量20%以上的法院961家,占27.69%。二是越来越多案件信息实现跨部门共享。越来越多法院能够支持公安、检察院、法院跨部门刑事案件网上协同办案。三是案件审判提示信息更加准确丰富。法院内部的信息共享,还使得在立案、审判、调解、送达、保全的审理环节中,法官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做出判断更加及时准确,大幅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误判的几率,提升了司法的效率和效果。四是数字审判委员会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支持法官网上会议申请的法院家2139家;支持秘书会议过程管理的法院2190家;支持汇报人现场展示的2337家;支持委员查看案件卷宗、庭审录像及大屏展示的2353家;能够对接审判管理系统和科技法庭应用系统获取信息的法院,全国共有2129家实现该功能。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审判辅助办案机制有效减轻了事务性工作。“智慧审判”推进全方位智能化辅助办案机制,促进了审判辅助性事务的集中管理,为法官剥离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法院积极开发的各类智能化办案辅助平台,不同程度实现了立案风险主动拦截、电子卷宗文字识别、案件智能画像、庭审自动巡查、法条及类案精准推送、辅助自动生成文书、文书瑕疵自动纠错、裁判风险偏离度预警等智能辅助功能,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有效提升。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同时指出,人民法院的信息化还应缩小地区差异、优化资源配置、突出智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大力度开发关键应用、加速融合建设统一平台。一是缩小地区差异。各地的智慧审判水平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法院囿于人力、物力或者重视程度不足,信息化建设对审判辅助力度不大。因此,各地法院应当提升信息化保障的思想认识,完善并充分发挥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辖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战略统领和规划指导作用,构建信息化建设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机制。二是优化信息化资源配置。建议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的各项保障工作,实现法院信息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突出智能,提升用户体验。审判应用系统在“可用”的基础上应继续向“易用”“好用”发展。在系统和软件开发时要进一步重视用户思维,秉持需求导向原则,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成效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加大力度,开发关键应用。建议加大对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重点解决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发展中的关键应用的研发和普及。五是加速融合,建设统一平台。建设一批贯通全国四级法院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挥最高法院主导作用、集中全国优势力量,提升全国法院智能化辅助办案能力,着力解决全国法院“调卷难”、业务协同难等关键问题,逐步建立全国法院“智慧审判”框架体系。





原文参见《中国法院“智慧审判”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执笔人:胡昌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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