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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惩失信到树诚信:法院执行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实践》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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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惩失信到树诚信:法院执行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实践》分析了宁波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助推诚信建设的制度构建情况,指出宁波法院执行工作的各项举措皆注重事前设立制度保障,充分体现出司法工作一以贯之的严谨审慎态度。本书从“诚信诉讼——打击虚假执行,维护司法公信力”“结合网格——执行办案与综合治理的良性互动”“正向激励——鼓励自动履行切实推进案结事了”“信用修复——鼓励诚信守法重振中小企业生机”“执行保险——把当事人胜诉权益放进保险箱”“智慧执行——为维护诚信的行动插上智慧羽翼”“阳光执行——以可视的方式促进诚信维护权威”七个方面,分析了宁波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到全案件周期的具体举措。书中提出,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难以依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得到切实实现,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更需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风气,实现社会治理的长远目标。就法院业务而言,则需要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实现有机联动,将善意文明和源头治理的理念贯穿于全案件办案周期之中,奠定坚实的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基石。本书描述了法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场景运用。如法院如何通过惩失信、树诚信来维护并有效参与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如果通过善意文明执行阻击新冠抗击疫情、助力复产复工,如何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如何通过做好执行工作,推动依法治理,营造守法诚信氛围。“宁波法院开展的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两项机制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各项举措通过正面引导,以柔性的方式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这一措施不仅是从源头上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化解司法难题的积极尝试,也是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所作出的有益探索。”《从惩失信到树诚信:法院执行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实践》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要求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这表明,宁波法院的实践与国家构建信用体系的大方向高度契合,也为各级法院进一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样本。
本书还收录了部分专家在“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实录。详细内容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从惩失信到树诚信:法院执行参与社会治理的宁波实践》(执笔人:王祎茗、吕艳滨、田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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