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的事业就是被猫给耽误的!

2018-03-19 当时我就震惊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

自从养了猫,一天不吸,浑身难受。每天带着一身的猫毛上班下班,都已经习惯了。



以前要是有人在叔写稿子的时候,乱按键盘,叔一定会把他揍成潮汕牛肉丸,现在嘛,猫在键盘上随便踩叔还能微笑的夸赞下我家宝贝就是有能耐,小小年纪就爱写字。



前两天看到一个有趣的小故事,《送别》的创作者,就“长亭外,古道边”那个,著名的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李叔同在18世纪初期,把妻子和孩子留在天津,自己去日本留学了。


当时去日本的留学生很多,但学美术的很少,于是日本各界都很关注他。到达日本之后,李叔同孤身一人,甚是思念家乡,不知道家里一切是否都安好。


于是,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思念之情,往家里发了一封电报,电报的中心思想是:


“猫咋样?”


猫挺好的,就是不管你贫穷还是富贵,在国内还是在日本,它都...嫌弃你。



早些时候的文人们,简直是为猫痴狂。


老舍对猫这种小生物肥肠好奇,甚至写了一篇观察日志《猫》,里面提到猫在他写稿子的时候,在纸上印上几朵小梅花。



不仅不生气,还觉得人家可爱,甚至盼着猫来印梅花。猫要是不高兴了,连半个脚丫子印都不肯给,很倔强了!



丰子恺拍照都要把猫顶头上。



还给猫画了很多画,其中有这样的一幅自画像,看来这猫没少上脑袋上待着。



要说最可爱的猫,就要属别人家的猫了,毕竟不用给它铲屎,只要负责吸就可以了。


浙江衢州有一个小偷,因为喜欢一户人家里养的蓝猫,今年一月到三月期间,先后三次潜入这家行窃。



一进房间就开始找猫,找到猫之后就开始逗猫。。。



结果猫不理他,直接从窗户上溜了。


民警从后来与小偷的交流中了解到,这个人心思单纯,从小就喜欢小动物,而且特别喜欢这家的蓝猫。



猫跑了,他就顺手拿了床头柜里的钱,最后一次行窃还拿了两包丝袜,当时屋里太黑了,不知道是啥,随手拿的,出来看到是丝袜直接就扔了。


估计也是因为猫认生,这要是不认生,就该偷猫了吧?



猫奴们撸猫撸得都快忘了自己来干啥来了,还有一些猫奴,简直就是丢我们人类的脸。


胡歌因为经常要出门拍戏,每次都好几个月不回家,因为离家时间太长,怕回来猫咪都不认识他了,因此总是会去刻意讨好猫咪们,扮成猫或者猫爬架,任它们在自己身上爬。



这样以后我们猫奴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就算是在考试答题,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还是猫。


甚至还有人,因为猫下不来,自己当人肉垫子,让猫跳下来的。



我们在养猫的时候,完全顺从猫的意愿是非常不好的,这样它们就会以为自己才是这个家的主人,然后开始为所欲为。


叔就不一样,就好比现在吧,我的猫在旁边盯着我打字,跃跃欲试的想踩键盘,但是它不敢,因为我才是主@#……E#$^(%¥&*(*GIH


喜欢猫猫的小可爱们记得点zan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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