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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湖南卫视、芒果TV都知错犯错,还谈什么版权意识?

小读娱儿 读娱 2019-06-14


没有一次次的提醒、警示,又如何一步步建立版权意识呢?


读娱 | yiqiduyu

 文 | 第二阿累


4月5日晚,《歌手2019》第十三期再度来临,当听到音乐人刘欢与袁娅维合唱《City Of Stars》时,包括读娱君在内都沉醉于其中。而在他们唱完后,串讲人吴青峰说道:"其实刘欢老师一路以来,坚持推动原创音乐,就是希望华语乐坛有越来越多种类的音乐......"



于此处,现场的人们为之欢呼、喝彩。然而令刘欢没想到的是,当晚他所唱的,选自《爱乐之城》中的超级金曲,被网友质疑其并没有获得版权方环球音乐的授权,换句话说则是侵权了——这对于一直推动原创音乐的刘欢而言,着实尴尬。


与此同时,当晚《歌手2019》这期中还有五首超级金曲也被质疑侵权:


《Love Of My Life》《We Will Rock You》《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选自《波西米亚狂想曲》,版权方为索雅音乐;《Shallow》,选自《一个巨星的诞生》,版权方为华纳音乐;



对于侵权,随后得到了部分证实,索雅音乐在4月6日晚发布公告,称并未授权湖南卫视《歌手》及芒果TV以翻唱、互联网传播等形式使用相关音乐作品,要求湖南卫视、芒果TV及相关责任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与公司协商解决赔偿侵权问题。



时隔两天,湖南卫视、芒果TV对此都暂无回复,但当期《歌手》却正在芒果TV上播出。


其实,这已经不是他们首次侵权了。


《我是歌手》第一季第二期中,羽·泉演唱《烛光里的妈妈》获得当场冠军。然而,这首歌曲却引来词作者李春利的律师函,致使羽·泉与湖南卫视陷入了涉嫌侵犯歌曲词曲作者著作权的纠纷。



2017年,《我是歌手》改名《歌手》,一个月内也连续两次因为歌曲版权上了热搜。迪玛希翻唱《Opera2》引来维塔斯的抗议和律师函;张杰翻唱《默》,被高晓松挂上了微博。



2019年3月23日,《歌手》中杨坤演唱的《浪子回头》因芒果TV没有获得授权,也引发了一时的舆论。



再加上如今的六大超级金曲深陷侵权,湖南卫视、芒果TV光《歌手》这一部综艺,就至少五次涉及侵权。


教育博主“英语即时新闻”对此表示很惊讶:“这么成熟的节目组,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如果说一次侵权是无意,可以被原谅,那么三番五次的侵权,则是明知故犯,是助纣为虐——众所周知,音乐版权侵权这事儿在我国已是老生常谈了,即使2018年李志状告哇唧唧哇,声势那么浩大,也没有让音乐版权最终得到根治。



究其原因:

  • 版权管理制度虽然逐步完善,但还是不能一步到位,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健全;

  • 版权渠道不统一,从而造成大众获取授权难;

  • 版权意识很差;


最终导致的是撕逼千万遍,维权苦不堪言。


其实,要做到国外的版权制度的健全、以及渠道的统一,我国确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树立版权意识却是当务之急,做起来也要更简单一些。只要行业人士、节目、传播平台能把版权重视程度放在第一要位,给人们树立榜样,版权意识终归能树立。


而纵观近些年,在版权意识层面上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而作为榜样电视台的湖南卫视,以及行业老四的芒果TV,却在重视版权这条路上越走越偏,甚至说,他们无视版权。


以《歌手》为例,参演该节目的音乐人几乎都有自己的原创歌曲和成名作,他们上节目也不情愿翻唱、改编别人的作品。但是节目组往往会为了追求收视率,让这些歌手翻唱、改编金曲。而明知翻唱、改编、传播会产生版权问题,但节目组就是不与版权方沟通。


在《歌手》第一次出现侵权风波时,某媒体采访工作人员时给出的回答是:“没有统一的渠道,让沟通成本加大。”如今第N次侵权了,再拿此前的回答来搪塞,这只能说平台不作为,是对版权甚至是对法律的藐视。


归结原因,不外乎几点:


1、节目组人员懒、无版权意识

这在当下是常见的,尤其一些二三线电视台和一些中腰部的平台,他们对待版权问题往往是懒得沟通,毫无版权意识。


2、不想花钱,存侥幸心理

目前,中国的一些音乐版权授权费用还是比较便宜,但国外的版权费,就如上述侵权的六大超级金曲,授权费自然要贵上很多。在一些平台本身就盈利较难的情况下,让其再花高额版权费自然是不愿意的。

而在一些盈利的大平台心中,他们也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奉行“少一点版权费支出,财报自然会更好看”的标准——不知道刚刚发布财报,又盈利的湖南卫视和芒果TV,在音乐版权上又节省了多少?


3、无所谓,电视台最大

一位影视上市公司副总裁刘某对我们谈道:在中国,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状告电视台,因为在他们心中,电视台是官方机构,是要长期合作的机构。我们一般不愿意与其交恶。

而很多电视台也自我标榜,认为电视台最大。即使出现版权侵权,有法务部顶着,你也告不赢我。告赢了也要花很长时间,最多就赔几千元,很是无所谓——这在当下的各种侵权官司,很是常见。


以恶制恶,知错犯错,就连一贯宣传正能量的湖南卫视、芒果TV都如此,那还如何建立版权意识呢?


或许,对他们而言,版权意识就是一句空话吧!


尾声:在写这篇稿子的时候,同事们都说版权侵犯已被写烂了,没有意思。但读娱君还是想说,没有一次次的提醒、警示,又如何一步步建立版权意识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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