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骑自行车,在观音山摔了一跤算工伤吗?厦门工伤保险怎么办理?能赔偿多少钱?
Jun. 23
2020
by: 初一
提起“五险一金”
大家是既熟悉又陌生
除了每月按时被公司扣钱
手里拿到了一张医保卡
其他哪些方面得到了保障
可是一头雾水
比如,论坛这位鱼友
就对“工伤”发出了大大的问号
今天的【生活攻略】
小鱼君就给大家说说
关于“工伤”那些事~
01
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02
工伤事故的分类
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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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厦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1、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
3、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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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工伤
还有一个好消息
04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上调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和《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9〕49号),我省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五统一,一调剂”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即为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通知》主要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其中三项定期待遇,即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首次进行全省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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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的主要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调整范围
此次三项定期待遇的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待遇资格的工伤人员,以及取得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资格的人员。
调整标准及执行时间
1.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为:
一级伤残增加600元
二级伤残增加593元
三级伤残增加570元
四级伤残增加559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2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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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人员护理依赖程度,月调整标准为: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17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43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4元
4.执行时间:此次调整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起开始。
5.其他事项: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参照本通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实施,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这也是厦门连续第15次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大多数上班族的
工作环境都是在室内
安全系数相当高
唯一比较容易发生意外的
就是上下班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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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上下班路上
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呢?
比如
像那位鱼友骑自行车摔倒了
或者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
能算工伤吗?
05
发生工伤后职工应办理哪些业务?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1、经确认为工伤的方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3、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资料。
06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有关工伤认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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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应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情形认定为工伤。
企业职工在提供志愿活动中感染疫病或受到其他伤害,应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07
关于工伤的几个误区
下班顺路买菜
在回家的路上被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吧?
不一定!
首先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如本人负非主要责任,且符合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范围,则算工伤。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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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
错!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运用医学的方法、手段,对伤病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因此,一定要记得去鉴定哦!
停工留薪期一般多久?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退休前工伤、退休时仍在停工留薪期
就没有工伤待遇了 ?
错!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
停工留薪期满经治疗伤情稳定了,经鉴定达到因工致残达到相应等级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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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退休前发生工伤且仍在停工留薪期的从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其工伤待遇的继续享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
工伤保险?
错!
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
工伤休息期间只有最低工资可以拿?
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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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厦门工伤保险办理地址
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92-12333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11、12、13号窗口
电话:12333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2-15号窗口
电话:0592-12333、0592-5383441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36-38号窗口
电话:0592-6250978
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号窗口
电话:0592-6584681
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社保16/17窗口
电话:0592-7889290
同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社保服务大厅 3号至5号综合业务窗口
电话:0592-7036239
工伤保险赔偿办理起来比较麻烦
如果真的不幸在工作中受伤
并符合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的条件
一定要尽早去办理
当然小鱼君还是希望大家
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你们在生活中
还有遇到什么其他的难题吗?
欢迎来留言告诉小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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