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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孙子后,厦门八旬老人竟落得无家可归!被迫搬出住了20多年的房子,孙子却...

小鱼网 2023-01-03


文/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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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载寒窗苦读,数千个日夜奔赴!

祝厦门考生,金榜题名,前程似锦!

#我们·厦门 

#高考 #厦门


房子对老年人来说

是养老的一个重要保障

可如今高额的房价

让年轻人焦头烂额

所以很多老人会选择

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子女

以减轻年轻人的压力


配图,图文无关


可是过户之后

老年人还能在

原有的房子里安享晚年吗?

思明法院就审理了

这么一起案件

八旬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孙子之后

却无家可归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01.

将房子过户给孙子

厦门八旬老兵无家可归


老吴于1959年应征入伍当兵

后转业留厦当工人

因居无定所

爱人和三名子女

只能长期在老家生活,两地分居


1999年,老吴临退休之际

用所有积蓄买下一套单位住改房

打算与爱人安度晚年

同时能让来厦打工的

次子和女儿有地方暂时落脚


配图,图文无关


但好景不长

一直在老家生活的长子

也想让子孙从农村落户到厦门

便打起这套房子的主意

一时间家里鸡飞狗跳

亲属关系十分紧张

老吴夫妇经不起折腾

经过反复协商

最终说服次子、女儿

同意将房子分给长子

但长子必须负责照料

两位老人的日常生活

并确保其居住至百年寿终


随后

长子将房子过户给其独子小吴

小吴立马携妻小

搬来与老吴夫妇同住

老吴夫妇以为

从此可以享受天伦之乐

谁知

小吴来厦之后不务正业

沉迷赌博

为偿还巨额赌债

2019年底

小吴居然背着爷爷奶奶

偷偷将房子出售给李哥


配图,图文无关


为避免老吴夫妇察觉

还“煞费苦心”签下返租协议

让蒙在鼓里的老两口继续居住

2020年5月起

小吴开始拖欠房租

也不把房子退还给李哥

更把父亲取得房子时

承诺的养老义务抛到九霄云外

李哥也看出不对劲

找小吴索要房子未果

遂起诉小吴

法院经过审理

最终判决小吴向李哥

腾退返还房产并支付占用费等


2021年6月

李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时老吴两口子傻眼了

没想到大半辈子省吃俭用

买下的房子就这样

被不肖子孙霍霍没了

曾经在峥嵘岁月

流血流汗不流泪的老兵

也经不起如此沉重的打击

忍不住老泪纵横


配图,图文无关


“始作俑者”小吴为逃避责任

扔下老两口,不管不顾

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

老吴夫妇情绪激动

坚决不同意搬离

誓要守住生活二十多年的

养老居所


为尽快收回房产

李哥多次自行对房产断水断电

想逼老吴夫妇知难而退

还动员自家老年家属频频施压

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

矛盾越来越激烈

随时可能爆发正面冲突



02.

老夫妇无奈搬房

长子承诺会为其租房


执行法官秉着善意

文明执行的理念

并未贸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而是双管齐下,因人施策

法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向老吴子女和小吴喊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更把拒执罪、遗弃罪等法律后果说透。

最终,几方纷纷露面,愿坐下来商量如何妥善解决。然而,老吴长子是农民,次子、女儿是打工族,“罪魁祸首”小吴更是债务缠身,都无法独自接纳老吴夫妇,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经过反复沟通和协商,长子及小吴承诺会在同地段长租一套与案涉房产同等大小的房子供老吴夫妇居住。次子、女儿也摒弃前嫌,愿意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并主动劝导老吴夫妇腾房。

配图,图文无关

至此,两位老人终于打消顾虑,转变态度,自行搬离案涉房产,安心住进租赁房产。李哥收房后,也进一步与小吴达成执行和解,同意其分期偿还占用费。
为确保两位老人余生安居无忧,减轻生活负担,法官主动查阅我市有关保障房规定,并帮助、指导其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租赁申请。目前,住房保障部门已受理老吴夫妇的申请。


老人奋斗了一辈子

最终一套养老房

却被孙子“霍霍”没了

人到晚年

却面临着无家可归

真是让人心寒


而关于子女争夺

老人房产的事件

也时有发生



走到人生的最后

一般都会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

那到底是生前将房产过户

还是去世之后将房产继承比较好呢?



03.

老人房产过户好

还是继承好


1.房屋赠与

房屋赠与是指父母生前直接将房屋赠与子女的行为。


赠与的优势:生前就把房屋转移给子女,相对于继承来说避免其他有权继承的人分享份额;子女可以直接处分房产;手续相对较简单。


赠与的劣势:需要缴纳契税,而契税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3%-5%计算。


配图,图文无关


2.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就是父母把房屋“卖给”子女,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交易。


买卖的优势:相对于继承以及赠与来说,最大的优势就是手续简单、快捷;方便直接取得该房屋。


买卖的劣势:因为牵扯着买卖,所以要缴纳各种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均不能减免。而房产交易的税费数额又大,使得当事人的税费压力负担较重。


赠与和买卖都是在生前进行过户,生前过户能更好的保证房屋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避免日后房产继承利益引发纷争。但生前过户也有弊端,现实生活复杂多变,很多老人完成了生前过户后,存在子女不孝,晚景凄凉的情形。


配图,图文无关


3.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则没有顺序的问题。


继承的优势:是最省钱的,我过暂未征收遗产税。所以仅需缴纳相应的公证费。


继承的劣势:如果生前没有遗嘱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子女还有父母、配偶,一般情况下是进行均分,因此相应的会减少子女份额。


配图,图文无关


为了以防万一

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可以增加居住权这个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同时,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所以老人在给自己的子女过户房子之前

还是需要为自己的养老

多留一份保障


不过虽然有些家庭的

亲子关系剑拔弩张

但仍然愿意相信

绝大多数的父母与子女

之间的感情是温暖的、善良的

是无私的、伟大的

赡养老人也绝不会仅仅

只是为了一套房子

毕竟

金钱可以是许多东西的外壳

却不是里面的果实


#今日话题#

你对这个案件怎么看?

欢迎来留言区聊聊~


┃图文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网络┃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daydayx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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