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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傅莹: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大文化立法的工作力度 ,已经通过两部正在制定两部准备修改两部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部法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针对文化立法的相关问题,傅莹表示,2016年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每当经济进入一个繁盛的阶段之后,往往就会出现文化、艺术的大发展。现在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5万元人民币,也接近了国际上中等收入的水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不断上升。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文化类法律相比而言确实少一些。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已经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在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准备修改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
傅莹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文化立法的一个突破,着眼点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规范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欢迎社会力量的参与。另外,这部法律重视推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鼓励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能。目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确实比较大,需要努力采取措施,实现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更好地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