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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傅莹: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大文化立法的工作力度 ,已经通过两部正在制定两部准备修改两部

2017-03-04 刘海颖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部法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针对文化立法的相关问题,傅莹表示,2016年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每当经济进入一个繁盛的阶段之后,往往就会出现文化、艺术的大发展。现在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5万元人民币,也接近了国际上中等收入的水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不断上升。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文化类法律相比而言确实少一些。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已经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在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准备修改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             


傅莹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文化立法的一个突破,着眼点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规范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欢迎社会力量的参与。另外,这部法律重视推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鼓励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能。目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确实比较大,需要努力采取措施,实现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更好地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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