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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大教授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校方回应:引人失察,建议辞职

2018-04-07 募格学术

4月5日上午,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网帖在网络上广泛流传。



文章中检举了现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时对女学生高岩实施性侵一事。并指,而后高岩因此受到压力于1998年自杀。


当日,沈阳回应称,举报文章中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就此事发布说明: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高岩旧照


北大学生发文举报老师性侵


据红星新闻报道,举报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级学生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沈阳,是因为作为高岩的同学,一是为了纪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长的想法,希望沈阳道歉。


他在追忆高岩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岩是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同学之一,有点内向,总是和和气气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当年,他并不知道这件事的细节,“那个年代,高岩也不可能和男生聊这些。”



北大社会学系1995级学生李悠悠和高岩从高中时就是同窗好友,据李悠悠描述,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高岩多次向其提到沈阳以交流学术等名目约其单独见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发生性侵”。


首先是“邀请高岩共乘教师校车”,接着“要求其到家里学术恳谈”,直到最终“饿狼扑身”。在举报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个事件。她告诉红星新闻,“这些行为违背高岩的个人意愿,否则她不会一直不断地找我倾诉”。并称“说这些的时候,高岩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读到了深深的恐惧与焦虑。”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开煤气自杀。李悠悠说她当时并未察觉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后了解她曾向沈阳去讨要一个说法。李悠悠表示,高岩当时曾留有遗书,里面提到了这件事,但并未出现沈阳的名字,而是用“他”来指代,但之后由于高岩的母亲每每想及这件事便觉得异常气愤,所以遗书不久之后便被丢掉。


另据报道,此次出现的检举文章一共四篇,分别来自高岩的同学加好友李悠悠、大学同学徐芃、王敖以及班主任王宇根。


王敖目前是美国卫斯理安大学东亚研究助理教授,曾与高岩为北大 95 级同班同学。4月5日,王敖在得知沈阳对此事将 " 保留控告的权利 " 时,对媒体表示:他(沈阳)要告我们诽谤,我们特别欢迎他来告,我们这么多人希望他把我们都告上法庭。然后我们法庭上见不就完了!


沈阳回应:恶意诽谤


据新京报报道,沈阳对此事回应称,举报文章中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保留控告的权利”。


沈阳称," 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另外,沈阳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此外,沈阳表示,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刘重喜说明此事,因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请单位“在处置相关信息时说明,欢迎发贴者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信息”。


而举报人之一的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欢迎沈阳告我们诽谤”。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年前,“北大教授性侵事件”发生后,当年北大中文系系主任费振刚曾参与过对教师沈阳的纪律处分。


费振刚说,在该次内部会议上,对沈阳作出了记大过处分,针对该处分,高岩家属、沈阳本人均未提出异议。


同时,费振刚还称,“我是一个老人,对这个事情有我自己的判断。当年,他是个年轻人,但是从师德讲,这个年轻老师是有问题的。”


知情人称沈阳正调往上海任教


4月5日,李悠悠的举报网帖刚一出现,现代快报记者便第一时间登录了南京大学文学院网站,发现1955年出生的沈阳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任北京大学人文特聘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等。


一位不愿具名的南大文学院教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沈阳是 2011 年从北大调到南大的,他之所以南迁是为了申请"长江学者 "," 实际上在他看来,离开北大到南大是为个人上一个台阶。"


该教授介绍说,实际上从去年底开始,沈阳已经快调到上海师范大学了,他已经在那边上课了,只是因为一些原因档案还暂时保留在南大。


北大南大相继做出回应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在发布的说明中称,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全文如下



南京大学是通过教师工作部发出的一篇《说明》作出回应的。


《说明》称,从4月5日开始,网络上出现了对我校文学院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以前有关问题的反映。南京大学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研判,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据现代快报报道,4月7日上午,南京大学文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 》,表示“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个人说明,共有两点:“一、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我主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外调就同意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二、本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这则《声明》最后表达了南大文学院的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本文综合整理自新闻晨报、现代快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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