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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负面清单=有1条即1票否决!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出炉

2017-07-06 教育通 湖南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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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联合印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高校文明校园建设有了“路线图”“施工表”

     《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制定,适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据了解,《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36项二级测评指标、160项测评标准。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其中,材料审核包括审看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实地考察包括查看实地情况、随堂听课、座谈了解、听取汇报、现场模拟等,问卷调查包括面向师生员工的问卷调查、随机个别访谈等。

分值结构: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具体清单附在文后)

特色指标中,如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一级授予的师德标兵、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人物等荣誉;或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是学校办学、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中央主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在本轮创建周期内,材料审核时,符合一项工作加1分,全部指标最多可以加10分

如存在主要领导在本校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于七项负面清单中,在文明校园创建周期内任有其中一条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得分标准为:A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B为66%,C为33%,D为0分。按权重相加后折算为测评得分。

以下是《准评细则》具体内容

负面清单看最后

点开图片可查看大图

一、基本指标

二、特色指标

三、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包括7项内容

  1、主要领导在本校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7、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对于7条负面清单,文明校园创建周期内有其中一条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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