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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推!黄埔区率先出台“守护残疾人权益7条”

航仔 黄埔检察 2023-08-27

“守护残疾人权益7条”

黄埔区检察院 × 黄埔区残联

共同为“碍”发声




2021年12月2日上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和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南方都市报作为新闻媒体代表受邀出席该联签仪式。


《实施意见》分别从强化履职担当、构建联动机制、抓好专项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社会公众参与、发挥媒体作用、注重正面引导七大事项提出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督促协同跟进监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激活公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较大程度上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刘锦良副检察长表示


在新时代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法律监督的期望不仅体现在刑事检察案件中,而且更多体现在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里,因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和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通过联签文件的方式,把这种合作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并将区残联的专业优势、南方都市报的媒体优势与检察机关的办案优势相结合,实现凝聚多方力量,共同促进黄埔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此举正是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关于“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监督力度”而作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体现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作为最早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基层试点单位之一,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秉承着“勇立创新潮头,矢志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持续在制度建设和方式方法上开拓进取、主动作为,让城市“无碍”更“有爱”。




01

 创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方都市报于2020年9月8日签订了《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这是该院首次尝试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引入“媒体智库”搜集社情民意,实现了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并创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1+1+N”模式。上述成功的经验做法入选了“2020年广州民生实事协商共治优秀案例”。



“组团式”守护

弱势群体权益



自2020年11月以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方都市报共同牵头组织了三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认真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老大难”问题解决。






02

 个案协助与全面协助有机融合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6月办理辖区内部分风雨连廊(内设有盲道)被非机动车占用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时,根据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提供的黄埔区所有在册视觉障碍人士名单,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开展定向电话调查,并得出专业调研报告,为精准发出检察建议提供有力支撑。



后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区55公里范围内的风雨连廊进行系统排查及整治,并在醒目位置上设置“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标识,正确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管理秩序,避免影响视觉障碍人士正常使用盲道。


(整改前 VS 整改后)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积极借助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专业性力量,协助参与本辖区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调查工作。


在8月至9月间,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小组走访了30多个公共场所,发现了黄埔区内有一部分商业广场、金融机构营业厅、医院等公共场所存在多处无障碍引导标识缺失、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无障碍电梯设置不规范、低位服务设施缺乏、部分盲道缺失等情形,同时也有部分公共服务场所不同程度存在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无障碍引导标志不足、无障碍卫生间不完善等情形。为此,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告知函9份,督促依法履行职责。




03

 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 


“落实得好不好?得请外人作为‘检察外脑’来评估,这样更有说服力!”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王小勇主任在2021年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指出。


以往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一般都是新闻媒体先发现问题,检察机关再跟进监督,而这次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则是“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先发现问题,新闻媒体发挥后续“回访监督”作用。


今年召开的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议事堂,均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即南方都市报对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和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发现的黄埔区内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情形予以跟进,并提供评估报告。目前,南方都市报出具的两份评估报告已被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有效运用到作为考量行政机关“是否已整改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


对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有益探索,南方都市报和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分别给予了积极评价。


南方都市报

魏志鑫记者表示


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重点领域,聚焦解决无障碍建设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系统、不实用等突出问题,督促协同各责任主体尽责履职,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我们作为第三方评估监督方,将会充分发挥好“检察外脑”的作用。


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

陈刚副理事长表示


一年多来,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检察公益诉讼成为志同道合的“战友”。检察机关以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实施作为公益举措,着力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个案监督、类案监督、专项监督多种形式,有效促使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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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航仔

编辑丨人

图丨枫

<第18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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