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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再通报,这一次是因为某地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

2017-06-30 陈琴 新理财杂志


6月30日,又一起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被严肃处理!



河南省驻马店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应该是比较典型的案例。


首先,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已经实施,规定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国发[2014]43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也就是说,2015年后,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而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其于2015年9月与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建驻营基建[2015]153号合同,同月该行发放贷款6.4亿元,这笔贷款本息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列入了市财政中长期规划与财政预算。而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1.78亿元信托贷款本息也被列入政府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


其次,驻马店市政府两次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做出承诺、要求,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


再次,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存在违法违规提供融资行为。此前银监会已经对该行以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2017年1月初,财政部分别致函内蒙古自治区、山东、河南、重庆、四川5个地方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2个部委,建议对辖内部分县市及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进行核实。针对政府购买服务,6月2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以下为原文



河南省严肃处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2017年6月30日  来源:预算司



根据审计线索,经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有关要求,2017年1月财政部向河南省反映了驻马店市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赴驻马店市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进行了核实,在此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于近期反馈了整改和处理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彻底整改违法违规问题


2015年9月28日,驻马店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承诺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2015年9月14日,驻马店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1.78亿元信托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实际执行中,市财政局未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


根据审计意见,2016年9月5日,市财政局向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下达了《关于对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建设融资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有关贷款本息不纳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并通知相关金融机构。9月14日,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将6.4亿元贷款本息全部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10月9日,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前将1.78亿元贷款本息全部偿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河南省驻马店市在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被审计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程序,整改及时到位,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为此,河南省根据驻马店市违法违规问题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一)省政府约谈驻马店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任驻马店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翟某(副处级)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驻马店市财政局副局长康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对负有其他相关责任的驻马店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魏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驻马店市出现的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2017年3月6日专门召开全省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管理,特别是要抓紧排查整改因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风险问题。按照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对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和财政部问责的典型案例,逐条排查,逐项整改,全面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下一步,河南省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作出部署。个别地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举债,将国家重大改革举措异化为变相融资的渠道,严重损害国家总体安全和风险防范效果。河南省政府依法处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有力地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予以通报处理结果。 




来源:本刊记者 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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