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 及重型货车等车辆在市区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
及重型货车等车辆在市区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南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工作方案》(宛攻坚办【2017】16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市区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及重型货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限制通行区域
雪枫路(含)以北以东,长江北路(含)以西,信臣路(含)以南区域。
三、限制通行措施
1、所有重型货车、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上述管控区域内通行。
2、确需在管控区域行驶的上述车辆,须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通行时间、线路,并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放通行证件,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必须密闭、冲洗。
3、对中心城区过境雪枫路重型货车一律绕行环城高速公路通行,绕行标志须在312国道、103省道、南邓路、南新路绕城高速以外提前设置,由市公路局负责设置重型货车绕行标志,并由公路路政部门负责组织过境重型货车绕行工作;城区道路禁行标志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设置,并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4、凡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后,一律抄报市环境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主管部门对未落实“封土”、“停工”企业和工地进行处罚,并由市环境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特此通告
2017年12月1日
编辑 | 吕小布 审核 | 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