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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青毁粮”,严查!

最近,在一个关于“割青毁粮”的热门短视频里,视频留言获得大量点赞并引发热烈讨论。去冬今春部分地区小麦受冻害、干旱影响长势欠佳,目前小麦收购价又呈现下行态势,可是也不应该把小麦当青贮饲料。


去年同期,《中国农资》记者也就此事发表过评论:

屡禁不止,“毁麦”不能一怒了之!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均明确指出,严防“割青毁粮”。针对“割青毁粮”,河北专门召开禁止各类毁苗割青行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工作会。安徽、河南等地也早有动作。





严防“割青毁粮”首次写入一号文件




所谓“割青毁粮”,指小麦、水稻等粮食还在生长期就将其收割售卖了。去年五月份,夏粮丰收前割青麦作饲料的视频曾在网上流传,“每亩1500,收麦喂牲口”收割机匆匆驶过青色麦田,正值灌浆期的青麦便一列列地倒下。


农业农村部在回应网传视频时表示,已全面排查毁麦开工、青贮小麦等各类毁麦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曾呼吁,珍惜农民朋友200多天的劳动成果,中国人的饭碗大家一起端。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严防“割青毁粮”。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在粮食生产领域的第一个“严防”。在保护粮食安全方面,明确禁止具体某一行为的表述,还是首次出现。2月2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要求稳定小麦面积、严防“割青毁粮”,同时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特色饲草资源。


早在去年,河南、安徽、山东等地已开始严查“割青毁粮”。2022年8月10日,《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贮生长期水稻、小麦,不得违法割青毁粮,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国家继续提高粮价




有人认为“割青”缩短了小麦的生长期,空出来的土地可以种植其它农作物,而且小麦青储的售价甚至比粮食更有利,也更方便。也有人认为,“割青麦作饲料”是个别现象,只有在一些青贮玉米等其它饲草收成不好的年份,可能有一些养殖企业想收购部分青麦用作青贮来“救急”。


实际上,“割青”是一种严重的毁粮行为。小麦秸秆亩产量较低,不适合用作青储饲料,用小麦做青储饲料危及粮食安全大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


当然,粮食安全和与农民种粮积极性分不开。“社会上出现了‘割青毁粮’的现象,应该引起的思考是,怎样做才能真正让种粮人有钱赚?怎样才能让真正的农民去种田?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层面应该强政策、提效益,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坚决杜绝毁伤农田与农作物的现象发生,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去年9月,发改委发通知确定,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同比提高2分,每斤将达1.17元。





河北多县响应:“坚决不允许毁麦”




2月13日,河北省召开了禁止各类毁苗割青行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工作会。


2月13日,河北邯郸市成安县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牢牢守住“只要种上了,坚决不允许毁麦”的工作底线。


2月13日,河北邢台市临西县强调,要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割青毁麦”等行为。要以新开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为重点进行集中排查,督促施工项目单位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坚决杜绝违规施工毁粮现象发生。


巨鹿县王虎寨镇政府发布消息称,如果发现有毁麦开工、毁麦种树、青贮食用小麦等各类毁麦现象的,请及时举报。


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坚决禁止各类割青毁粮行为的通告》称,广大群众和养殖场户一定要认清,小麦属于口粮,是我们饭碗的主粮,严禁用于青贮,养殖企业严禁购买口粮小麦青贮原料或产品,大家切不可一时糊涂作出违规违法之事。(来源:《中国农资》记者整理)

中国农资传媒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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