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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07-10 以馆为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将从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为准)起降低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本120谢克下调至每本80谢克。其他收费标准不变。  

  特此通知。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部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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