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职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酒店管理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印刷媒体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社会体育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动漫制作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会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酒店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电气自动化技术 (现代学徒制)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备注:1.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及转氨酶异常者慎重报考。
2.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专业色弱、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6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酒店管理、印刷媒体技术、社会体育、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修与维修技、包装策划与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报考社会体育专业,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且具有广东省组织的2016年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成绩达到183分或以上。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所对应的中职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见下表。(内容仍处于审查阶段)
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和2013年以前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规定的专业名称基本一致,具体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确定。
报考方法
1. 3月15日至25日登录学院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登陆地址:http://dgptzs.good-edu.cn),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进行预报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的报名信息,务必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视为报名不成功。
2.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 3月底前,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复审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中学和考生按照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组织缴纳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等待学院寄发《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4.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自主招生每科目收取考试费40元,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5. 考试费用收费方式: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费用)原则上由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273292003180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
6. 体检: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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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面试为100分;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1. 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2.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3. 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面试成绩。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成绩。
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录取原则
(一)我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均相同时,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院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确定:所有考生参加面试或者专业技能考核。
(三)缺考1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四)4月30日前,我院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院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图文来源: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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