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通报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关于一例无症状感染者涉及我市活动轨迹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25日21时,宁国市疾控中心接省内某地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3月24日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胡某曾于3月17日在宁国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市防指办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胡某自驾车于3月17日5时11分从宁国北下高速到宁国, 6时35分经皖南川藏线旅游后入住方塘落羽杉驿栈至14时左右,15时58分至方塘加油站加油,16时57分至方塘乡板桥村五姨农家乐吃面条,17时01分在方塘乡板桥村天天乐超市购物后离宁。该无症状感染者胡某3月17日在宁国期间核酸检测为阴性,3月25日对其相关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已经落实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目前密接、次密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上述人员有时间和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宁国市防指办或宁国市疾控中心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近期,上海市、芜湖市、铜陵市等多地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与前述地区人员、物资往来密切,各从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及时报备和核酸检测,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疫情尚未结束,危险并未远去。请广大市民务必增强个人防范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型、空间密闭型公共场所,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来源 |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张蓉
审核 | 唐燕群
主办 | 宣城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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