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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宣城市区买房,有这些优惠政策

宣城发布 2024-04-11

今年以来
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购房政策




【普惠制居民购房政策】


时间:
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30日


政策:

1.对个人在市区购买刚性(唯一,以下相同)或改善性(二套,以下相同)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以下相同),且面积在90㎡以下的(含90㎡),享受总房价(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发票上记载的不含税款商品房金额为准,二手住房以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依据为准,以下相同)1%的购房补贴。


2.购买面积在90㎡以上的,区分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分别享受总房价1.5%和2%的购房补贴。


3.对民营企业或个人在市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总房价3%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


咨询电话:

0563-2617689(市房地产中心交易大厅窗口)




【人才安居政策】


◆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政策——


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


政策:
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分别按
100㎡、70㎡、50㎡的标准面积赠送住房产权,2023年度赠送面积按照6000元/㎡折算房价。实行指定位置房源配售,超赠送面积房价部分由人才自行承担。全职在宣工作满10年无偿赠送


◆普惠制人才安居政策——


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


政策:

新来我市就业和已就业的各类人才,在宣城市区购买刚性或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咨询电话:
0563-2616563(市房地产中心保障科)


提醒:
以上购房时间,新建商品住房以《宣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缴纳契税的时间为准;第(二)项可与第(一)项同时享受,但第(二)项中的1、2两项不可同时享受。




【市区公积金政策】



1.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不认房仅认贷”,以家庭为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使用两次。


2.首付和利率:

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60%、五年以上3.10%;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30%,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3.575%;

第三次申请不予受理。


3.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45周岁以下缴存职工家庭保底可贷35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


咨询电话:
0563-1234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来源 | 宣城发布
文字 | 钟雪林 全媒体记者 徐静雅
图片 | 宣城市委宣传部

编辑 | 孙丽莉
审核 | 唐燕群
主办 | 宣城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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