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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质检总局发布381号文,提前开展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重磅】
此前,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为特急;附件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方案》提出“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即审批发证,实施证后监督性现场审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京沪苏浙鲁粤等6省、市为第一批试行地区,试行范围包括由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17类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在内),自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详情如下:
注意!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取消发证前检验、后置现场审查等【重磅】
381号文还提出了“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加强报告”的要求,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国务院和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决定》(国发【2017】34号文)要求,加强组织,强化落实;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级质监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总局部署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文件原文如下:
381号文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工业产品审查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实施规范》和包括防水卷材在内的17类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关键设备表,如下:
编辑/陈晓玲 排版/冯宗梁 主编/高静
来源/质检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