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党代会”新闻报道出现同样一个细节失误!|独家观点
时下,诸多县市区进入“党代会时间”。
朋友圈很多晒出当地党代会开幕的有关新闻报道。
前海官察注意到,这些新闻报道普遍出现了一个细节表述失误。
这个细节就是介绍作党代会报告的领导、大会主持人时,该不该冠以“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副书记”身份。
有的新闻报道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刻意对作党代会报告的领导身份进行了模糊处理,说明新闻作者在思考这个问题,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表述方式。
譬如,有的媒体感觉标明书记身份不妥,但又觉得直接用领导的人名不太好,就在前面加了个“区领导”。
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市级党代会的新闻报道看,均未标明书记身份,表述为“XXX代表第XX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XXXXXX》的报告”。
如此表述,才是科学严谨的,体现的是一种制度遵循。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指导地方党委换届的党内法规。
党代会召开期间,上一届党委常委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等的党内职务实际上处于自然免除状态。
党代会开幕前,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上要确定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预备会议由上一届党委书记主持。
接着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等。
这就意味着,党代会正式开幕后,处于党委书记空缺的真空期,老书记身份自然免除、新书记还未选举产生,整个会议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大会主席团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大会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党代会闭幕后,选出新一届党的地方委员会。党代会召开期间,书记、副书记的身份其实是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在其后召开的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这第一次全体会议切忌用“县(市、区)委书记”主持,因为开会时书记还未选举产生。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党代会是党的一项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换届是党代会的重要内容。在党代会召开期间,新闻报道给XXX冠以书记身份,往轻里说是不够严谨,往重里说是不讲政治,是对党代表、党委委员选举权利的亵渎。
在地方召开党代会前夕,上级党委通常会任命当地的县(市、区)委书记。换届结束后,也是这位组织任命的同志当选为县(市、区)委书记。这是组织意图与党代表意愿高度契合的结果。尽管这样,党代会召开期间,也不宜在新闻报道中冠以“书记”身份。
前海官察注意到,出现这种身份表述细节失误的多为县(市、区)这一级,地市级以上的党代会报道绝大部分表述严谨、规范。
党代会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们期待党代会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千万别因一点细节疏忽而伤及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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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籍现任省委常委21人,其中省委书记2名、省长2名,“70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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