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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一车主将车停在小区内收到罚单,区交巡警支队这样回复...

2018-02-24 南川方竹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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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把车停在小区里也被贴罚单!

近日

我区一车主在阳光重庆反映此事

我2月3日(星期六)下午,临时停车在南川区东城街道皂角井小区内部的道路内,恰逢是周末,车子比较多,外部又无公共停车位,只有把车子停在小区内,但是恰恰停在小区内部的道路上却被贴了罚单“违规停车”。试问,停在自家院内都不可以,那车子还停在哪里? 小区建成以来,居民没有人不认为这内部区域的道路是供小区内部使用的。然而,最近没有多久,市政部门不知道是依据何文件,在内部的道路上划出了停车位,就像是别人在你自家的院子里划了一块地方,而你确不能使用一样,如果要使用,还需要缴纳租金。

我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民生问题:

1、皂角井区域内的道路是否为对外交通承载枢纽性的交通道路,有无规划和法定文件;

2、皂角井区域内的道路被市政划为公共停车位,是否有法定批复文件?是否经过业主同意,有无法定程序?

3、皂角井周边无大型的公共停车场或是停处,如何解决居民安全合规停车问题?有无规划?

随后

区交巡警支队和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了回复

回复单位:南川区公安局


2018年2月9日14时53分,交巡警支队民警电话与反映人张某联系,就其所反映的情况作出解释:

其车辆于2月3日临时停在南川区东城街道皂角井小区内部道路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其所停的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所停车的区域是在社会车辆通行范围内,属于公共道路,属于交警管理范围。而且该路段交警部门已经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其车辆停放在违反禁止停车标志处,交警执法拍摄照片显示其不按规定停车违法事实已经存在,因此交警对于其车辆贴罚单是合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应当予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民警也提醒驾驶员张某,停车时应该注意避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反映人张某表示对民警的处罚无异议。


回复单位: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在收到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现将涉及到需要我局回复的“第3点”做如下回复: 问题:“皂角井周边无大型的公共停车场或停处,如何解决居民安全合规停车问题?有无规划?”

回复:一是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对南川老城区停车难问题进行了规划;二是2018年区政府将对东街片区进行改造,在现百货公司附近规划有公共停车场,以缓解改片区的停车压力;三是区公安局和区城管局共同对皂角井周边市政道路进行了优化,在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尽量多施划路内临时停车位以缓解片区停车压力。

所以小伙伴们要注意啦

今后停车切记

小区内也不可乱停车哦

对于此事

大家有何看法

戳下方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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