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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快看!这笔钱涨了,马上要发到位!

江西晨报 2019-03-29
好消息

进入六月,

气温将节节攀升,

高温津贴让人翘首以盼!


好消息来了!!

今年我省上调了高温津贴,其中: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室外和高温作业劳动者 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从今年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按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 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 

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从今年起,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


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的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由于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也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开展维权。


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维权咨询电话:12333。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这是我们的“高温权益”

快快查收

看看到账了没



来源:江西晨报

记者:兰春

本期编辑:陈磊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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