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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重磅!国家出手,南昌这些区域有大发展

江西晨报 2019-03-28

重磅消息!

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南昌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

意见的公示,

规划范围为

南昌市中心城区,

即包括东湖区、西湖区、

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

红谷滩新区和新建区。

总规划面积450平方公里。


从年度计划上,2019年将是土地供应最多的年份,达到200公顷。安置房用地在2020年之后暂无新增计划。

规划期内,南昌市计划实现新增住房有效供应约24.0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约18.0万套,棚改安置住房供应约6.0万套。

住房发展年度安排


2019年新增新建商品住房40000套(建筑面积约420万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约2000户,棚改安置住房(实物安置为主)28390套。

2020年新增新建商品住房30000套(建筑面积约320万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约2000户,棚改安置住房(实物安置为主)10518套。

2021年新增新建商品住房33000套(建筑面积约350万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约2000户。

2022年新增新建商品住房29000套(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约2000户。

片区发展


南昌市新增商品住房供应主要结合各区人口、产业变化趋势和未来发展进行安排,重点对九龙湖新城、航空城、高铁东站新城等新城新区适当增加供应,而中心城区主要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安排。


从各个片区的新增商品住房数量来看,至2022年,南昌市住宅供应主要集中在高铁东站新城(2.85万套)、高新区航空城(2.30万套)、青云谱洪都片区(2.27万套),这三个区域均位于南昌城市东边。


这也就意味着,随着南昌东站的开发,至2022年,南昌城市发展重心将东移!高铁东站新城、航空城、洪都片区将迎来大发展。


另外,九龙湖依然还是发展主力,新增商品住宅1.88万套。


下面还有一个好消息

南昌这些地方被国家看上了

可要看仔细



自然资源部16日发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下称《函件》)称,

住建部等部委原则同意

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

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什么是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就是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再说的简单点,咱们平时说的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都属于这个范围。


在这上面建的租赁住房,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采用联营、入股等方式,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连开发商这个环节也可以省去,可以直接进入市场!



据了解

根据《南昌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要求,

在2018年10月~2020年11月期间

开展可行性研究、

制订项目审批流程和管理规范,

首期试点先在土地管理秩序良好、

区域配套较为完善、

居住需求较为旺盛的

高新区、红谷滩新区、青山湖区

选择1-2个成熟地块

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


划重点

1、建设租赁住房的集体建设用地须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控规用途。租赁住房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


2、土地使用权按宗地整体登记,房产所有权按幢登记,均不予分割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簿上注明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销售。


3、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物业水平,与房屋租赁市场接轨。


4、租赁年期、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等事项由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并可依法约定租金调整方式,合同约定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一般不超过1年。


5、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承租人可按照南昌市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南昌的发展点赞!



来源:江西晨报

记者:兰春、万凯芸

本期编辑:周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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